[ 徐凤林 ]——(2025-7-22) / 已阅66次
近年来,市总工会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强化重点指导服务,摸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情况和权益保障短板弱项,压实企业劳动保护责任,构建劳动保障长效工作机制,推动订立劳动合同,畅通劳动者诉求渠道,提高企业用工管理水平,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为打造特色、活力、幸福城市贡献力量。
一、工作成效
(一)搞好用工"体检",摸清平台企业及新业态劳动者底数
市总工会重视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发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借助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法律监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力量,结合送法入企活动,开展劳动用工“体检”,对企业用工情况、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薪酬情况、企业欠薪风险情况、劳动争议案件情况进行调查,组织最低工资标准问卷调查,开出“用工处方”。指导基层工会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台账,掌握从业人数等信息情况,开展薪酬调查,摸清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消除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实现劳动者与企业互利共赢。
(二)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劳动保障长效工作机制
市总工会立足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协同人力资源、交通、市场监督、邮政等相关单位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建立集中要约、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台账等制度,健全企业与劳动者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平台劳动规则及算法,督促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解决派单机制、报酬规则、抽成比例、扣罚款、过度劳动等问题。建立合作企业劳动规则重大调整的风险评估制度、用工不合规企业退出机制,指导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完善劳动管理制度。健全涉新就业形态风险预防和处置预案,防范涉政涉稳风险。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依法规定平台企业发生事故责任,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落实新业态劳动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兜底、职业伤害保障措施,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保户籍限制,实现企业稳岗就业。
(三)强化重点指导服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市总工会注重与上级工会、社保局等部门信息沟通与工作配合,发挥人社、工会、工商联、市场监管等联动协作制度作用,建立在线解决机制,一体化推进工会组建、协商建制、普惠服务、风险化解等项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要约行动,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对平台企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就劳动权益、劳动规则和算法等事项与工会组织、新就业形态代表开展协商恳谈,指导配送、网约车、家政服务等平台企业提高书面协议合规水平,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健全工会、法院、人社、司法联动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协商协调机制;畅通调裁审衔接机制,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防范和化解欠薪等劳动关系风险能力不断提高。深化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督促平台企业、快递企业规范内部申诉处理、意见回馈制度,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违规收费、拖欠工资、违法劳务派遣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积极性。
(四)帮助企业稳岗扩岗,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权益
市总工会加强工驿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站网络,加强职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户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站,完善就业服务措施,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推介、创业指导等服务。组织企业用工体检,开展用工上门指导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培训服务,提高服务和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精准化水平。以民企招聘月、金秋助学、互助保障、阳光就业等活动为载体,帮助求职者创造就业机会,为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搭建供需平台。开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暖心行动,推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依法治企意识不强。订立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缺少社会保险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存在随意增加劳动定额、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不续签等问题。
(二)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劳动法律宣传与培训力度不够,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依法维权能力有待提高。
(三)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不够。个别劳动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运用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三方协商等机制和手段保护劳动者权益实效不强。
三、工作对策
(一)提高依法维权重要性认识,提升依法治企和依法维权观念
以习近平总书记做好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围绕提升依法治企和依法维权法治观念,深刻认识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增进民生福祉的需要;是创新社会治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围绕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水平、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开展劳动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劳动关系双方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推动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实现权益保障制度健全、薪资待遇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企业用工规范、就业队伍稳定,用工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目标,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职工队伍。
(二)健全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平台经济蓬勃发展
以党的二十大“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精神为引领,围绕健全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人社、工会、工商联、市场监管联动协作制度,建立基础信息台帐,以绩效薪酬分配制度、技术创新激励制度、低工资劳动者收入水平、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津贴补贴和福利标准为协商重点,搞好企业与工会组织、新就业形态代表协商恳谈,指导配送、网约车、家政服务等平台企业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扩大集体合同覆盖范围,搞好合同审查和履约监督。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企业内部申诉处理、意见回馈制度,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平台企业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协商协调机制,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方式,依法调解劳资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失业救济机制,强化社会保险统筹覆盖面,解决欠缴保费问题。健全安全劳动事前预防制度和劳动风险、职业伤害保障事后救济制度,防范化解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三)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体系
以《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围绕扩大工会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社会化程度,加强劳动权益保障宣传力度,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组织企业用工体检,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创造灵活就业岗位,抓好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解决劳动关系认定难,职业安全风险高,组织程度偏低,权利救济困难(超时扣款、劳动强度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强、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严厉处罚不签劳动合同、随意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克扣和拖欠工资、随意加班加点等违法行为,增加违法成本,推进市场化就业。集中解决派单机制、报酬规则、抽成比例、扣罚款、过度劳动等问题。落实新业态劳动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兜底、职业伤害保障措施,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措施,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违规收费、拖欠工资、违法劳务派遣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
(四)加强劳动法治队伍建设,提升劳动关系协调能力
以《吉林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为保障,围绕劳动保障政策、系列指南、典型案例,开展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管理人员法规政策培训,提升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发挥人大、政协、劳动行政部门作用,构建人大执法检查、政协委员视察、劳动保障行政监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检查制度体系,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水平。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优势,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参与协商,指导帮助起草集体合同文本,为开展集体协商提供素质保证和智力支撑。建立集体协商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 徐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