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完善劳动法律制度体系的法理思考

    [ 徐凤林 ]——(2025-4-23) / 已阅253次

    劳动法律制度体系指根据劳动法律法规不同内容与位阶关系,按照不同调整对象和法理逻辑组成和谐统一、有机结合的劳动法律系统。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既有实体性法律规范,又有程序性法律规范,侧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独立的法律体系,属社会法范畴。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体系科学完备,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骨干,以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行政法规为补充,以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为填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新时代经济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证。
    一、存在问题
    (一)新业态快速发展导致劳动法律供给不足。平台劳动具有劳动自主性、算法控制性、组织形态多样性等特点,传统从属性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不适用于平台劳动这种新的用工模式,以工厂劳动为模型、以典型劳动关系为适用对象的劳动法律不适应以平台用工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依托平台就业的劳动者大部分被排除在劳动法律适用范围之外。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导致劳动法律适用范围亟需调整。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重新调整布局产业结构对劳动就业、劳动关系影响较大,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国际经贸形势复杂多变给劳动法律制度带来影响和挑战。
    (三)人口老龄化和生育政策调整影响劳动法律制度的适用。国家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开放生育政策,人口老龄化和生育政策调整给超龄劳动者和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带来新问题,需完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补齐法律漏洞和短板。
    (四)数字经济发展导致适用劳动法律制度出现新问题。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居家工作、远程办公的时间和休息计算,居家办公加班报酬确定,居家办公导致工伤认定等;保护劳动者人格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职场性骚扰认定等皆需要在劳动法律制度及司法判例中明晰。
    二、法律分类
    (一)劳动关系方面。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最基础的法律制度,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通过签订集体合同改善劳动条件,提升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劳务)合同与集体合同出现法律冲突,以集体合同为准。劳动关系法包括: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个别劳动关系法和集体劳动关系法。
    (二)劳动基准方面。劳动基准方面的法律制度是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避免伤亡事故发生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劳动基准法包括:工资法、工时法、职业安全卫生法,最低工资规定等。
    (三)劳动力市场方面。劳动力市场方面的法律制度是采取宏观调控手段调节劳动力市场,创造就业机会,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的法律制度。劳动行政法包括:促进就业法、职业培训法、就业服务法等劳动行政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法律规定。
    (四)社会保险方面。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制度是规定劳动者基本生存条件,保障和提升劳动者生活质量的法律法规。劳动保障法包括:养老保险法、医疗保险法、失业保险法、工伤保险法、生育保险法等就业法、劳动力市场服务法和社会保险法。
    (五)劳动权利保障与救济方面。劳动权利保障与救济方面的法律制度是通过开展劳动监察执法,保障劳动者劳动权利,调处劳动争议的法律规定。包括:劳动监察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调处法。
    三、法律体系
    (一)法律:《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
    (二)行政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集体合同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等规章。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立法法》《劳动法》授权省、市、自治区等地方人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如《某省劳动合同规定》《某省劳动合同条例》等。
    (五)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等。
    四、工作措施
    (一)加快劳动立法与修法,推动实现劳动法律制度体系科学化
    以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法典为重点,加快劳动基准法立法进程,通过废立改立法手段,对各项劳动权利义务和新型劳动权利进行原则性规定,废除不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制定与数字时代相适应,与新就业形态相契合的劳动基准法、民主管理法、集体协商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别保护规定等新的劳动法律法规,补齐劳动法律体系短板,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一要完善劳动合同法,扩大《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增加用人单位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不利后果的强制性条款;完善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制度,鼓励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范灵活就业等非全日制用工。对于非全日制人员在社会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技术性手段予以解决。二要完善就业促进法。明确促进就业的法律属性,防止法律政策化倾向。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及劳动者获得救济的途径。反对就业歧视,确立就业平等、禁止就业歧视原则,招聘使用员工不得有歧视行为。三要完善社会保险法。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待遇给付、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明确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发挥社会保险安全网作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四要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法。制定劳动争议处理法,构建公正、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一裁二审”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规范庭审举证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二)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建设,推动实现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法治化
    以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建设为重点,健全失业救济机制,强化社会保险统筹覆盖面,解决欠缴保费问题。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构建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贸部门和企业家协会共同组成的三方协调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有序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 探索新就业形态劳资机制运作方式,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流程建设,巩固集体协商建制率,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范围,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积极性,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建立健全公正、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节省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借鉴国外劳动争议调解经验,建立多元化调解组织,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依法调解劳资双方争议。
    (三)加强劳动法治建设,推动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常态化
    以加强劳动法治建设为主线,完善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重点,加强集体协商主体建设,扩大实行集体协商的企业范围,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企业自主分配与劳资协商共决相统一,推动实现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健全工会组织,建立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司机之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劳动者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集体协商工作氛围。加强对集体协商与订立集体合同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推动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劳动监察执法规范化
    以完善劳动监察制度为突破口,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恪守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的劳动监察工作理念,保障劳动监察人员行政编制与办公经费,完善劳动安全监察制度,充实劳动执法力量,搞好劳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健全安全监察三方管理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安全卫生联合委员会或设置由工会任命的安全代表,保证工会在安全监察中参与的权利,将国家监察、企业负责与工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完善的劳动保障监督体系,为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经济振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徐凤林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