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凤林 ]——(2024-10-31) / 已阅1983次
裁判文书是代表国家审判权的重要有形载体,近年来,基层法院扎实推进裁判文书改革,裁判文书质量明显提高。然而,还有相当数量的文书制作粗糙,严谨性、准确性、规范性、权威性不够。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文书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期望对文书制作有所裨益。
一、存在问题
问题一:文书格式不统一,存在“同案不同式”现象
文书缺乏规范性。裁判文书样式种类繁多,既有(93式)诉讼文书样式,也有(99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2003式)《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2009式)《执行文书样式》等。裁判文书制作存在“同庭不同式”“同案不同式”等样式、种类、格式不规范、不统一现象。
问题二:文书制作粗糙,存在内容书写错误
文书缺乏严谨性。写错当事人姓名、名称及称谓;错列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错用标点符号;写错数字、时间、单位;错引法律条款。错用“别”字。“债”“责”混用,把“合同之债”写成“合同之责”,“贷款”写成“代款”等。遗漏当事人或代理人;漏写关键性的字,将“增加到”写成“增加”,“2023年”写成“23年”等;漏引法律条款。误写当事人个人信息,将小学文化写为高中;为防止漏引法律条款,引用法律条文过多,法条间存在冲突,将与判决结果无关联的条款引入文书中,把《刑法》原则和《民法典》基本原则等条款引用个案中。
问题三:案件定性不准,存在适用法律错误
文书缺乏准确性。法律关系混淆,案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杀人罪与伤害罪、抢劫罪与抢夺罪、物权与债权关系、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借贷与合伙等相互混淆。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举证责任分担不妥,实体处理失衡。
问题四:论证说理不严谨,存在法律术语不规范
文书缺乏逻辑性。驾驭文字功底不强,用词不准确精炼,常出现病句、残句,过渡使用方言、口语,法律用语不规范。说理简单,注重认证结果,忽视认证说理过程,析理缺乏法理性,论证说理不严谨,论理层次不清晰,逻辑性不强,削弱了裁判文书的说服力和信服力,影响裁判文书权威性。
问题五:援引释明附页缺失,存在文书整体不完整
文书缺乏权威性。援引的法律条文没有在裁判文书附页上清晰注释;诉讼权利未在裁判文书尾页部分予以释明。如申请执行权、申请再审权等权利释明。
二、对策思考
思考一:充分认识裁判文书的重要性,全面提升文书制作水平
以提升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为主攻方向,开展集中学习轮流培训,召开疑难案件研讨分析会,做到责任心到位,认真对待裁判文书写作,不放过任何“疑点”;静心到位,保持良好心态,理顺工作思路;公心到位,恪守职业道德,保持中立与公正原则,带着正义、良知和责任写好裁判文书。做到规范适用文书格式,统一适用最高法院新式文书样式。规范诉讼文书技术操作规范要求,“文字”、“标点”、“数字”、“版式”、“印鉴”、“页码”按照最高院和国家标准进行。规范判后法律条文的注释。规范重要诉权在判后的释明,将诉讼权利在判决书尾页部分适当予以释明。做到四不写:案件事实未查清时不写文书、法律关系难以认定时不写文书、法律适用复杂且没有把握时不写文书、合议庭成员意见有分歧时不写文书。完善业绩考评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文书制作的严谨性、准确性、规范性、权威性,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思考二:健全文书制作监督机制,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得到公众认同
以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为突破口,建立裁判文书上网机制和裁判文书专项评查机制,制定《裁判文书评查细则》,落实层级审核把关制度,明确校对职责,积累校对经验,提高校对业务技能。遵守校对流程,开展好“三校”即:办案人员电脑上校阅一次、草稿打印后校阅一次、书记员再校阅一次。建立裁判文书质效考评奖罚机制。把文书质效纳入年终目标管理,奖优罚劣;强化文书权限管理责任,明确文书签收权限责任,追究责任人责任。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对优秀裁判文书寓意奖励,评选结果计入绩效考评档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认真执行《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建立裁判文书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使每一份文书都接受人民群众检查和评论,接受社会和媒体等外部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对裁判文书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强文书的公信力。
思考三:遵守文书制作技术与内容写作规范,确保裁判文书专业性和美观度
以确保裁判文书专业性和美观度为重点,做到字体规范、用语规范、文书印制规范、数字用法规范、标点符号规范、计量单位规范。准确使用标点符号,杜绝使用感叹号、问号、破折号。制定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要结合案情繁简,选择叙事方法,合理设定段落,可按时间顺序书写、也可按空间方位书写、还可按事件主次书写,不夸大不缩小,不渲染不粉饰,清晰表达事实和理由,用语精炼准确,完整体现诉讼程序。法言法语与法律条文保持一致,法律条文中没有的使用规范性用语,杜绝带感情色彩和低级庸俗词语。裁判理由书写时注意针对性,避免空话、套话,符合法理伦理,让人信服,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有理有据回答。准确引用法律、法规。引用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排序为: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既有实体法又有程序法的实体法在先、程序法在后;既有基本法又有特别法的基本法在先,特别法在后。行政判决书可直接引用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刑事、民事判决书不能引用。
思考四:加强文书档案库建设,提升文书制作智能化水平
以加强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力度,按照最高法《法官行为规范》关于文书制作要求、《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等标准,遵循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论述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的基本要求,认真解决文书格式不统一、技术要求使用不规范、说理不充分、层次不清晰、文字差错等问题。完善裁判文书质量评价标准,实施文书制作奖惩机制,运用《文书智能校对系统》检查文书中出现的格式、字词、标点等错误,智能纠错自动排版,文书内容检索,法律法规查询、附录和内容校验,文书查重等,提高文书编写检查效率和质量,升案件信息查询、文书制作和辅助裁判智能化水平。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徐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