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加强新时代控申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 徐凤林 ]——(2024-10-15) / 已阅2759次

    控告申诉是检察机关对外窗口,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实施救济的检察业务部门,承担着处理来信来访,受理公民、法人的控告、申诉、赔偿请求,办理控告、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项职责。对侦查、批捕、起诉等环节中及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中出现的冤假错案件依法纠正。
    下面,就做好新时代基层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控申工作现状
    现状一:加大软硬件升级改造力度,控申工作规范化建设有了新起色
    以加强控申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由分管检察长为组长,控申、刑检、民行等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控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涉检信访、举报接待处理办法》,构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责任到人、限时办理的控申工作机制。加大接访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高标准修缮接访室和公开听证室,开通举报网站,加强检察与公安、法院、信访局等部门横向联系,健全信访联系机制,在全市聘请30名联络员,落实检察长周接访和预约接访制度,开展检察机关涉检信访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取得良好实效。
    现状二: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文明接待室建设有了新变化
    以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护民生平台为重点,探索控申接待工作“标准化+”新模式,升级“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作出“八不”承诺:即热情接待不冷落,便利群众不怕难,一视同仁不歧视,有访必接不推委,热情服务不厌烦,严格纪律不泄密,公正司法不徇私,践行承诺不护短。开通举报“绿色通道”,建立接访工作“征求意见卡”,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人要息诉、事要解决”,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全方位打造集检察监督、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社会治理于一体的“文明接待室”。
    现状三:创新涉检信访机制,排查、化解、稳控、预防责任网络建设有了新提升
    以创新涉检信访机制为突破口,完善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构筑排查、化解、稳控、预防责任网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首办环节。实施《停访息诉协议书》制度,检察院调查期间当事人停访停诉,承诺尽快调查处理。推行书面答复制,对申诉问题实行书面答复,对处理决定依据的法律、事实和理由进行说明。实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制,在检察环节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前,对信访风险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化解矛盾纠纷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发生。探索双向承诺制,签定承诺书,检察机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处理好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信访人承诺在期限内不越级上访。实行领导包案制和责任追究制,举行听证会,建立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机制;实行案件跟踪回访制度;试行律师参与接访,协助罢访息诉工作。建立律师参与控申检察接访制度,为上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
    二、新时代创新控申工作对策
    对策一:树立为民亲民理念,提高新时代控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条主线,把为民亲民作为控申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目标,履行控告申诉职能,依法受理不服检察院刑事处理决定、处理群众举报线索久拖不决、违法违规办案或者违法违纪的、请求检察院进行国家赔偿的。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履行受理公益诉讼职能。受理对行政、民事、刑事案件法院处理结果不服的控申。受理检察院违法违规办案或者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举报,防止错捕、错诉,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司法不公现象。
    对策二:加强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围绕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推行定点接访、预约接访和视频接访、检察长接访包案、联合接访、简易听证等项制度,实现维稳“窗口”前移。建立律师驻点值班制度,委托公益律师为申诉人提出处理建议、代理申诉,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和解与认罪认罚、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融合履职新模式。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司法救助+社会帮扶+法律援助”等“1+N”多元化司法救助综合体系,控申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共同化解矛盾、帮扶救助终结案件。依法分类合理合法处理群众来访诉求,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到案结事了,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策三: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突出办案工作重点
    围绕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司法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对于七类案件(犯罪预备、中止、未遂、自首、从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未成年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特别是对因生活无着落,偶然发生的侵财性轻微犯罪;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因亲友、家庭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属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轻微刑事案件)通过和解、调解、赔偿等方式,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达到息诉罢访效果。构建以抗诉为主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发挥各种监督手段整体效能,推行文书说理、公开听证等息诉工作方法,抗诉与息诉并重,严把办案程序关,以“案结治源”为目标,做好息诉工作,从源头上遏制案件演变为涉法上访案件。积极开展案件初查工作,提高初查成案率,保证初查效果。对刑事申诉案件搞好与法院衔接,对不服不立案案件的复查工作及时转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完善保障刑事被害人权利制度,明确救助范围,争取救助经费,加强检察内部分工合作,共同做好救助工作。强化检警协作配合,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从源头上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
    对策四:坚持素质兴检方针,建设高素质的控申检察官队伍
    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控申检察队伍,以执法公信建设为主题,以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岗位竞赛,提高专业素养和岗位技能,学习检察业务知识,熟悉办案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专业化水平。学习党和国家信访工作政策,提高控申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确保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筑牢职业信仰、培育职业精神、规范职业操守、提升职业能力、树立职业形象、增强职业保障,提高检察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与检察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落实检察人员任用、职务晋升、奖惩、薪酬待遇与德才表现、工作业绩、能力素质挂钩的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健全牺牲、伤残、特困干警资助资金制度,完善解决干部实际困难常态化机制,建立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为检察人员职业化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提升检察队伍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徐凤林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