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佟宝贵 ]——(2001-6-15) / 已阅29826次
英国在公务员绩效评估后,根据公务员被评定的档次,有目的地选送公务员参加学院培训,这也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措施。有的选送最佳档次公务员进学院培训,使其获得一定的学位,为今后升迁打下基础。有的送最低档次公务员进行培训,使其在限定时间内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为他继续留在原岗位就职创造条件。这一做法,对他们既是激励,又是关怀和爱护。
英国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也需要在变革中加以完善。桑德兰大学的一位学者对我们讲,在英国找不到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办法,不要考虑找到任何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案。英国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从建立开始,已经了背靠背封闭式的评估方式,实行了开放式的评估办法,被评估者可以看到评估报告的内容。第二次变革是从1996年开始,内阁将对公务员的统一评估权,下放到所属各部分别进行。现在,他们仍在酝酿对绩效评估制度作进一步改革。据有关方面人士介绍,英国现行的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将在提高评估的民主程度、扩大被评估对象的范围(公务员及政府机构)、规范一次性的奖薪办法和适当简化评估的标准档次等方面,继续进行改革和完善,使其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更充分地调动被评估者的积极性,更有效地发挥评估制度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最佳价值。
2001年5月15日中国人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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