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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 唐青林 ]——(2006-4-9) / 已阅272856次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注:
    1、本文作者唐青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主攻公司法。擅长办理公司法律业务,包括公司设立;公司并购重组;公司合并、分立;公司股权变更、分割;公司股权诉讼;股东权益保护等。联系方式:lawyer3721@163.com,13366687472(北京)。
    2、本文摘自《新公司法理论与律师实务》(项先权博士主编,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出版)。


    X X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胡某一人出资设立福州市某针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额。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胡某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货币
    出资额:x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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