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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劳动用工专项行动的成果与启示

    [ 徐凤林 ]——(2023-9-18) / 已阅1893次

    市总工会围绕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预防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巩固根治欠薪成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风险摸排和协商要约,帮助企业稳岗扩岗促就业,落实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守住劳动关系风险安全底线,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了劳动者权益,促进了企业发展。
    一、专项行动的成果
    成果一: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深入企业开展风险摸排
    市总工会把 “查风险、强协商、保支付、促和谐”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实调整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导机构,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将新就业形态劳资协商机制建设纳入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结合“乡村振兴大调研”和“万名人社干部进万企”、送法入企等活动,借助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法律监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力量,组织人社、工会、企协、工商联等部门联络员深入基层企业,以欠薪风险为重点,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和最低工资标准问卷调查,综合研判企业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对全市?家企业进行欠薪风险排除摸底,对?家存在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企业开出“用工处方”,提出改进建议。以网约车、网约配送等新兴领域、新兴群体为重点,指导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力争做到能签尽签,高质量完成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实现稳岗促就业。截止目前到期续签?户;新建会企业全部签订集体合同;直属企业全部签订集体合同。
    成果二:以要约行动为载体,促进新业态企业开展集体协商
    市总工会以依法治企,促进新业态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为目标,深入开展劳动法治宣传活动。以平台企业和医药、石材经济园区为试点,因企制宜,一行一策,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组织开展要约行动。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认真执行《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新兴领域、新兴群体为重点,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签订并履行集体合同,使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共事、效益共创、互利共赢。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全总《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方案》精神,完善质效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协商流程、拓展协商内容,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探索总结邮政快递新业态企业和天岗石材经济园区、黄松甸食用菌产业园区等行业性集体协商经验,推动新业态企业和行业性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法律依据、政策指导和经验方法。
    成果三:以强化指导服务为重点,推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规范化
    市总工会重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营造防范欠薪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单位服务指导组,发挥人社、工会、企协、工商联等部门联络员作用,定期召开线上、线下会议,会商专项行动情况,将工会组建、协商建制、普惠服务、风险化解等工作一体推进,指导企业健全工资支付、民主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引导职工有序参与企业管理,保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整合指导、服务与督导、执法等工作合力,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调度。探索邮政、顺风等快递、外卖、网约车新就业形态劳资机制运作方式,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协商协调机制;配合人社部门依法对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落实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备案。遵守集体协商流程,依法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推动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成果四: 以加强示范引领为抓手,帮助企业稳岗扩岗促就业
    市总工会围绕帮助企业稳岗扩岗促就业,加强工驿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网络,提高服务和关爱户外劳动者精准化水平。开展常态化、多元化系列关爱户外劳动者活动,认真开展“送清凉”和“送健康”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职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7个。创新职工服务中心(站、点)服务方式,提升职工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职工功能,加大创业就业培训力度,搭建供需平台,以民企招聘月、金秋助学、互助保障、阳光就业等活动为载体,为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搭建供需平台,帮助求职者创造就业机会。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暖心行动,解困脱困,促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经验启示
    启示一: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工作导向,为劳动者提供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
    深入开展劳动法治普法宣传活动,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健全服务体系, 拓宽服务领域,夯实“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构建智慧工会。围绕新兴领域、新兴群体,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大维权服务力度,履行维权服务职责,打造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共同体,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加强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优化用工管理、防范劳动关系风险,守住劳动关系风险安全底线,促进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
    启示二:加强劳动三方机制规范化建设,为集体协商提供指导与服务
    加强劳动三方机制规范化建设,健全合力推进机制、目标管理机制、激励考评机制,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搞好人社、企联、工商联部门沟通,强化信息互通、资源互助,探索新就业形态劳资机制运作方式,完善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法律监督网,用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两书”制度,积极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活动,强化就业歧视监督,倡导正确的用工理念,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加强集体协商流程建设,扩大集体协商行业领域范围,提高集体合同建制率。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依法调解劳资双方争议。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作用,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改善和完善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优化经费支出结构,确保劳动监察执法经费使用充足合规。
    启示三:消除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提升集体协商质量
    坚持“依靠职工开展协商、协商成果普惠职工”原则,将新兴领域、新兴群体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纳入今后一个时期集体协商工作重点,聚焦工资权益和社会保险缴纳,健全失业救济机制,强化社会保险统筹覆盖面,解决欠缴保费问题。建立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司机之家;开展送健康、送清凉、送互助保障等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借鉴圆通速递全网集体合同模式,围绕天岗石材经济开发区、黄松甸木耳种植区、快递、货运等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主动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确保要约效果。发挥集体协商内容指引清单作用,集中指导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强化集体合同的审查管理和履约监督,确保集体合同全面履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开展劳动行政执法,推动企业规范用工,消除拖欠、克扣工资现象,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从源头上消除劳动关系风险隐患。
    启示四:加强劳动法治队伍建设,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开展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业务培训,学习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工资基础知识、集体协商内容及程序规定,用好集体协商策略与技巧,提升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培训代表、起草文本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建设,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人员素质,认真解决违规办案,多头重复执法,过度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预防和减少劳动领域违法案件的发生。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大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权,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业务过硬、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作用,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加强劳动关系监测网络建设,做好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和劳动关系风险会商研判,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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