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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企业发展的思路与措施

    [ 徐凤林 ]——(2023-4-12) / 已阅769次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实现劳资双赢,使全体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笔者通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掌握劳动法体系及相关政策精神,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精神,就新时代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企业发展进行法理思考,提出工作思路与具体措施,属理论探讨,仅供交流参考。
    一、工作思路
    思路一: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确保民营企业发展的思想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立足新时代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必须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劳动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劳动法体系,按照全总“两个普遍”要求,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重点,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 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
    思路二:加强劳动法体系建设是确保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保证
    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健康发展的制度保证。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为宗旨,以社会公平为原则,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为目的,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经济利益,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实现劳资双赢,使全体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思路三:学好用好劳动法是确保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保障
    深刻领悟劳动法作为劳动基本法的特殊地位,遵守劳动法三大原则(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贯彻执行好劳动法,深入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职工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集体协商工作氛围,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大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加强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在协调、指导和服务,完善督促集体合同落实的相应制度,把集体协商纳入人大执法检查,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
    思路四:提高集体协商专业水平是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智力支撑
    开展集体协商指导员、职工方协商代表培训,提高双方代表法律水平和协商能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升企业管理者、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对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抓好集体协商典型培育,突出宣传重点,营造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集体协商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建设一支业务精、善协商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二、工作措施
    措施一:加强劳动法治建设,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劳动基本法为制度保证,加强劳动法治建设,坚持集体协商新理念,遵循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企业自主分配与劳资协商共决相统一原则,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重点,加强集体协商主体建设,扩大实行集体协商的企业范围,推动实现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培育行业协商品牌,努力提升集体协商水平和质量,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措施二: 加强集体协商工作机制建设,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指导服务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精神,按照全总“两个普遍”工作要求,构建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贸部门和企业家协会共同组成的三方协调机制,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职工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集体协商工作新局面。建立科学合理、公平有序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流程建设,坚持“程序健全、运行规范、协商充分、过程民主”原则,巩固集体协商建制率,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范围,提升集体协商质量。
    措施三: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
    坚持“依靠职工开展协商、协商成果普惠职工”原则,遵守<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用好用足法定开展集体协商的权利,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深入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职工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集体协商工作氛围。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依托劳动关系三方机构,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效。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加强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在协调、指导和服务,指导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督促合同履行,让职工和企业互利共赢,增强企业凝聚力,达到职工增资企业增效目的。
    措施四:加强集体协商代表培训,提高集体协商专业水平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对集体协商指导员、职工方协商代表培训力度, 掌握工资基础知识和集体协商的内容,解决集体协商中“不敢谈、不愿谈、不会谈”等问题,提高双方代表的素质、法律水平和进行协商的能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升职工群众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参与协商,指导帮助起草集体合同文本,为开展集体协商提供素质保证和智力支撑。制定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素能标准,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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