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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足实践、检验学习——2005年暑假法院见习随笔

    [ 周鸿君 ]——(2005-9-5) / 已阅25630次

    世无完物。由于各种客观、主观原因,民一庭也难免存在着一些问题、面临着一些困难。以下,本人仅就在这次短暂见习经历中的一些体会谈谈个人不成熟的看法和意见:
    1、庭审时没有庭警到场维持法庭纪律。在旁听群众不能自觉遵守法庭纪律的情况下严重影响着庭审活动的进行、有损法庭的庄严和法官的威严。
    2、法庭设在公路旁边。过往车辆等发出的噪音往往导致法官与诉讼参与人、双方诉讼参与人之间听不清对方的发言,存在不利诉讼参与人正常行使其合法诉讼权利、影响法官认清案件事实及损害当事人合法实体权益的隐患。
    3、法庭没有安装空调或大电风扇。在炎热天气下,极可能影响到法官、诉讼参与人及旁听群众情绪的波动,不利于法庭纪律的维持,进而影响庭审活动的进行。
    4、一些最基本的法庭纪律都没能得到很好的执行与遵守。不时响起的手机铃声常常将正在进行中的庭审活动打断。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其中也掺杂着个别法官的手机铃声。甚至有人庭审时公然在法庭上打手机,此类行为简直就是藐视法庭。
    5、诉讼参与人举证及举证时效观念薄弱。常常在庭审过程中才突然提出一些本极容易就能收集到(乃至于一直都在当事人手中掌握着)的“新证据”。这其中有一些是搞“证据突袭”,但更多的明显是诉讼参与人举证及举证时效观念薄弱的结果。
    6、合法权益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极少有作为公民个体应诉的当事人聘请律师出庭为自己辩护(而这些当事人往往是法盲,乃致于是文盲)。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一些当事人的个人合法权益由于自己合法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的薄弱而没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五、见 习 有 感

    二00五年的暑假是我过得最有意义的一个假期,因为我有了到这次见习的经历。它对我意义重大:是我第一次亲身经历法律实践、是我第一次把学到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是我第一次亲身感受故乡及此类地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工作的伟大、是我第一次从法律方面去了解我的故乡、是我第一次有了“书记员”和“审判员”的经历……这种意义重大的“第一次”在这次见习中还有很多很多。
    回想一下,这次见习对我而言最重要的还是我通过见习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中根本学不到的东西。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短暂的见习经历使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许多在书本当中根本就学不到的经验和知识,它们大多来自法院领导和法官们对我的细心教导,这此亦将是我人生中的一笔不可估价的财富。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在不久的将来就要步入社会的法学专业学生来说,我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很多,而在相关方面法官们就是我最好的老师,我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这其中既有专业方面的,更有做人、做事方面的。
    见习当中,我虚心学习、大胆实践,积极参与了民一庭民商审判的具体工作,认真观摩、细致了解了相关民商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并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相应的法理分析,把自己所学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平时则细心聆听法官们的指导与教诲,协助法官相关工作,认真完成法官安排的各项任务。真正做到了从课堂走向社会,从理论回到实际。
    在此,我想向所有为我的见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雷州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见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特别是民一庭的法官们,你们为我的见习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方便和细心指导,在你们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很多……谢谢你们——你们是我走向社会的启蒙老师!
    结束了见习,再过两天就要回校开始新的学年了。此刻我的心情很是沉重,一种对“恩师”们难舍的沉重,一种对“恩师”们给予的帮助无言感谢的沉重,更有对他们为雷州法制宣传做出伟大贡献无言感谢的沉重。最后,本人谨以个人的体会及法官们的教诲小结出一首自作的“诗”结束本文写作:
    夏日骄阳爆旱竹,
    雷院甘露呵茁苗。
    做人做事凭良心,
    问因问果循国法。


    二00五年八月三十日星期二
    写 于 雷 州 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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