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抵债房屋转让协议书

    [ 张要伟 ]——(2005-4-7) / 已阅33558次


    抵债房屋转让协议书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 张要伟 zhangyaowei197@sohu.com)


    甲方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xx县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张xx ,主任。
    乙方

    为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力度,甲乙双方就抵债房屋转让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 人民法院 执字( )第 号民事裁定书,甲方依法取得原属 所有的位于xx县 的 房屋一处,共 层每层 间,共计 间。
    二、为尽快处置变现抵债资产,甲方将上述抵债房屋转让给乙方。
    三、转让财产的范围,以 人民法院 执字( )第 号民事裁定书所列财产为准。
    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五、转让价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价款后5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七、甲方交付转让房屋时,应同时向乙方交付 人民法院 执字( )第 号民事裁定书和甲方获得的抵债房屋的产权登记证件及附属资料。
    八、转让房屋由乙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所支出的税款、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办理转让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提供便利。
    十、因抵债房屋产权发生纠纷致使乙方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应按照未支付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甲方超过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的,应按照收取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xx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 人民法院 执字( )第 号民事裁定书
    2、转让房屋产权登记证书及附属资料


    甲方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