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担保法与贷款审查及诉讼实践[讲稿]

    [ 张要伟 ]——(2005-2-18) / 已阅21763次

    2、流质抵押(与典当区别)
    3、全部或大部抵押[解释69条]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
    4、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抵押[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5、国家机关设定的抵押;
    6、破产立案前6个月为原先没有抵押重新设定抵押;
    7、违规违章建筑物抵押;
    8、列入公告拆迁范围的房地产;(湖南嘉禾县拆迁事件)
    9、国有划拨土地未经审批;
    10、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抵押。
    11、越权或者违法批地问题。
    四、质押有关问题
    1、主要质押标的:存款单和票据[票据贴现与票据质押的区别]
    2、存款单核押:核押即使虚假,金融机构仍然承担责任;
    3、票据质押应注明“质押”字样;
    4、不转移占有不生效;返还质物不能对抗第三人;
    5、存款到期质权的实现(商酒务信用社实例)[注明情况、余款续存、通知出质人]
    五、担保的诉讼及管辖问题
    (一)诉讼问题:1、法人分支机构担保:追加法人参加[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除外];2、连带责任诉讼:债权人可单独或者同时起诉债权人和保证人;3、担保物权诉讼:债务人和担保人应作为共同被告。
    (二)管辖问题:1、同时提起诉讼,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2)连带责任单独起诉保证人,以保证人住所地法院管辖;(3)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不一致,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
    六、以贷还贷
    1、以贷还贷的含义[息转本]
    2、闹店社案例[双方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新疆案例]
    3、辩驳理由:(1)合同法关于无效的规定;(2)法无明文规定;(3)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允许计收复利[最高法院借贷解释];(4)贷款通则属于规章,且相关规定已废除。
    4、法律根据:解释39条
    5、实际情况涉及借款人、保证人变更:(1)均未变更:不存在问题;(2)保证人变更,需填写实际借款用途或出具情况说明;(3)借款人变更,出具承贷证明,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达成协议,信用社加盖公章同意。
    6、[北京朝阳区工行以贷还贷案例]信用社在以贷还贷中需要注意的付款义务问题:1、借款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辨析;2、出现的问题[个人/单位];3、贷款收回凭证不能加盖“现金收讫”印章;4、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7、需要注意的问题:[济南分行文件认定为违规]1、掩盖真实贷款状况;2、养成信贷人员惰性;3、容易出现息转本;4、容易由活转死。
    七、贷款催收协议书
    1、超过时效和没有超过时效[没有超过时效的法律后果: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2、对于超过诉讼时效保护的法律依据:(1)法释(1999)7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2)担保法解释第35条;(3)法释(2004)4号《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
    3、催款通知单有必要重新设计;要素必须齐全[信用社未签章]。(吴兴案件)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