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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访制度存废辨——兼谈中国信访制度的变革之道

    [ 高武平 ]——(2005-2-3) / 已阅30462次

    [9]转引自刘絮、聂玉春主编:《信访工作手册》[M],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26页。
    [10]《毛泽东选集》[M]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72页。
    [11]如《人民日报》1953年1月19日发表的“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大胆揭发官僚主义罪恶”,1月23日发表的“压制批评的人是党的死敌”,11月2日发表的“把处理人民来信工作向前推进一步”等。
    [12]如《人民日报》1957年11月25日。
    [13]强世功:《法制与治理》[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8页。
    [14]陈柏峰:《缠讼、信访与新中国法律传统》[J],中外法学2004(2) 。
    [15]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M],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68页。
    [16]陈柏峰:《缠讼、信访与新中国法律传统》[J],中外法学 2004(2)。
    [17]本文主张废的论据主要引用了于建嵘博士在北京大学的演讲——《中国信访制度批判》,转载自中国农村研究网(http://www.ccrs.org.cn)2005年1月22日访问。
    [18]师小军:《信访立法浅见》[J],民主法制建设2003(12)。
    [19]此种说法见郭宇宽《悲愤的朝圣之路--上访者群体调查及对造成上访的制度文化土壤的思考》一文,转载自《世纪中国》网站www.cc.org.cn,2005年1月23日访问。
    [20]周梅燕:《中国信访制度陷入困境——取消?强化?变革?》[J],半月谈,转载自新华网,2005年1月27日访问。
    [21]姜明安:《信访制度及其解决争议的机制应当创新》,法制日报2004年2月12日版。
    [22]事实上上访的成本或代价非常之高,有的甚至是人身生命的代价,在中国古代“告御状”就要“滚铁钉”,在如今,上访遭到地方官员的拦阻、恫吓甚至人身限制,笔者在前几天还在网上看到郑州的一个访民被当地官员以精神病人的名义送进精神病院禁闭。可见,上访并不是容易的事,前年郭光允告程维高所受到的长达八年的迫害,更可见信访成本之高。现有的学者很少关注这一点,而将之归罪于民众的青天情结或缠讼思想,笔者认为这并不可取。
    [23]郭宇宽:《悲愤的朝圣之路--上访者群体调查及对造成上访的制度文化土壤的思考》,转载自《世纪中国》网站www.cc.org.cn,2005年1月23日访问。
    [24]黄钟:《信访制度是否应该取消?》[J],北京《中国新闻周刊》,转载自网站www.sohu.com,2005年2月1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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