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丙万 ]——(2005-1-12) / 已阅30404次
[18] 参见邵民:《析自由心证原则》,载北大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info.com)。
[19] 参见杨克彬:《法官如何行使释明权》,《人民法院报》2000年2月3日。
[20] 参见焦统继,王松,张媛媛:《论心证公开》,见东方法眼(http://www.dffy.com/faxuejieti),2004年2月26日。
[21] 参见叶自强:《民事证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71页。
熊丙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bingwan2002@163.com
鲍 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baoyangrapes@163.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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