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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时犯罪思想形成的三点论

    [ 李祚如 ]——(2005-1-7) / 已阅14301次

    现时犯罪思想形成的三点论

    李祚如


    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个事物的形成都有其必然和偶然的因素,都有其酝酿和产生的过程;而每个事物之间都有联系,虽然这些联系有直接的和间接的。
    犯罪行为的形成当然也不会例外。除了犯罪分子自身生存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生活的深远影响(这些一直为法学界所关注,论述也众多),其自身素质的欠缺的直接作用,还有就是整个社会的经济环境和社会风气及舆论宣传导向的转向,对其影响日益增长,而其中教育体制的不完善是犯罪思想的主要根源之一。
    我在这里想主要从经济环境、舆论宣传导向和教育体制三个方面浅析犯罪思想的形成。
    近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我们实现了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的成功释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建立,使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速度之间产生了差距,导致公民个人的收入也出现了差异,有些甚至悬殊颇大。我曾听说过这么一个啼笑皆非的案例:前些年春节前夕的某乡镇,准备了“年货”的村民相继发现家中或多或少地丢了东西,其中以肉、鱼等食物居多,有的连锅也给端了,而屋内所存放的较为贵重的东西倒是很少被盗。对于该种状况,考虑到年景不好,大部分农民收入过低,没钱过年不得已而为之,人们也就不了了之。
    “存在决定意识”,在物质生活方面的不足,甚至紧迫,使得其受教育的机会减小,缺乏足够的教育,使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自己的行为认识不足(或许他们还以为自己是“劫富济贫”呢),由于这些思想上的认识空缺,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易走向极端。另外,缺少足够的教育,大大减弱了他们维持生计的能力,迫于生存和社会压力,再加上经济发展不平衡产生的贫富差距,诸多的外界失衡使导致其心理的失衡,便会引发其犯罪思想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而犯罪行为的得逞减弱了犯罪前的罪恶感和犯罪时的紧张心情,反而巩固犯罪心理,强化了其犯罪的预望,巩固犯罪心理,再度引发犯罪,如此循环下去,不但使其屡屡自身屡屡“受益于”非法所得,“享受”着犯罪成果的“快乐”,也逐渐感染其它类似人群,促成新个体的犯罪心理形成,这样就加大了犯罪行为的发生机率,扩大了犯罪活动的范围和程度。再者,若其有子女,不论其犯罪行为的受惩戒与否,都会影响孩子们的身心成长,尤其是其心理健康的侵害,这又使犯罪行为的纵向扩展存有潜在的隐患。
    以上都是经济环境对于犯罪心理产生的作用,而不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对犯罪动机的产生和犯罪心理的加强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效益,使得大多的影视、广告、书刊杂志等传媒业,自觉或是自发地加大了关于金钱、地位、优越生活、物欲、暴力等方面的描述,尤其影视作品中大量对古代帝王、现代富有阶级奢华生活的详尽描绘,也会刺激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迫切欲望,一旦用合法的手段不能实现,他们便有可能产生犯罪的动机,进一步模仿曾看过的犯罪行为进行犯罪活动,并从影视作品中的侦破案件中生动再现的犯罪过程与侦查程序中增强自身的反侦察能力,这也从侧面加固其犯罪心理。而在当前中国的性教育还未发展、完善的阶段,这些作品中对淫乱、色情情形的大量触及,对婚外情、包二奶现象里淫秽内容的描写与刻画,对整个社会风气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各地的名妓暗娼屡禁不止,强奸案件(特别是奸淫幼女案件,最令人痛心的是这种犯罪行为部分发生在教师、青少年中)、轮奸案件时有发生,非法同居致使的未婚妈妈的增加。“女人越穿越少,男人越裹越厚”这就是老百姓对现状的无奈调侃。对于青年、青少年来说,则是对其思想的极大毒害和玷污,使犯罪低龄化的程度越来越大。此类案例不在少数。
    在前面涉及的两方面都谈及了教育对犯罪的影响,但论及其本身,就难以避免谈到我国的现时的教育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很明显,我国教体的改革远远没有跟上经济体制的改革,这就使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不能同速发展。教育体制的不完善,国民素质的全体提高久久不能落实,也就使得法制观念不能迅速普及、深化,法治社会的建立、人治现象的消除也受到了较大的阻碍;部分地区经济不发达、教育的欠缺,人们生活贫困、思想落后,法律思想淡漠,暴力、迷信、性别歧视的现象普遍。这就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建立与完善提出了挑战。另外,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乡镇中小学教师工资的不合理,全民义务教育的未全面实现,教师队伍素质的偏低,社会上的经济浪潮对教师思想的冲击,学校里日益高涨的不正风的漫延,使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素质教育的实施面临质疑,并为其日后的犯罪思想的形成埋下了祸根。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到一个真实的案例,据报道:郑州某学校由于校长携款不知去向,教师工资数月未发放,最终导致教师或辞职或罢课另谋出路,全校学生集体“放羊”!上课期间,游戏厅、大街上、操场上聚满了未成年的学生,而教室却所剩无几!这虽是民办学校,可其结果的严重性和影响的恶劣是不得不使人深思的!
    高科技、智能化、想挑战法律的犯罪毕竟是少数,大部分犯罪都是可以预防的,如果国家在发展经济、努力缩小贫富差距之余,把尽可能多的目光转向基础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全民的素质(这句话已有些古老,可是却没有得以真正实现), 对教育体制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使其培养出的不只是知晓历史、会写“八股文”的书呆子人才,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具有较强的适应、学习、生活能力,及至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同时,制定、完善娱乐业的立法,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我认为再结合其它方面的完善,就能尽可能地割断犯罪思想产生的社会根源,使得犯罪案件下降,以达国内社会经济、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的最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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