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进 ]——(2004-12-11) / 已阅20880次
【参考文献】
[1] [荷兰]亚瑟•哈特坎普:《荷兰民法典的修订:1947——1992》,载《外国法译评》1998年第1期。
[2]参见吴汉东等著:《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33-335页。
[3] 参见黄晖为法国知识产权法典法中译本所著的“译者序”。引自《法国知识产权法典》(法律部分),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4]陈金昭:《法典的意蕴》,载《法律科学》,1995年第1期。
[5] 参见袁真富:《试论知识产权法的法典化》,http://netlawcn.com/yzf/0009/,2002年9月1日检索。
[6] 陈金昭:《法典的意蕴》,载《法律科学》,1995年第1期。
[7] 参见徐萱:《知识产权法典化的思考》,载《知识产权研究-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十届年会论文集》,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8]胡开忠:《论无形财产权的体系及其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和归属》,载《法商研究》,2001年第5期。
[9]马俊驹梅夏英:《无形财产的理论和立法问题》,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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