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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村民委员会诉讼主体地位的思考

    [ 刘侨 ]——(2004-11-21) / 已阅34840次

    【10】黄学贤,杨海坤:《新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人事出版社,第131页。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12】黄学贤,杨海坤:《新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人事出版社,第131页。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4】杨解君:《行政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第147页。
    【15】杨解君:《行政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第150页。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17】江伟:《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46页。
    【18】高铭暄、马克昌主编,赵秉志执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103页。
    【19】见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20】如村委会成员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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