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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涛 ]——(2004-8-14) / 已阅7426次

    民主需要反复试错

      杨涛


      1年半前由镇人大代表联名推举的广东省阳春市河士朗镇镇长林木生,近日被全镇59名人大代表联名提请罢免,并最终以全票通过罢免案。今天下午,不少人大代表对记者表示,1年前选错了人,没有履行好人民群众赋予的神圣权力,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中国青年报》7月20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镇上的人大代表和群众对林木生有着一致的评价:文化水平低、工作能力不强、组织能力差。对于这么一个人,为什么1年半前代表会把他选为镇长呢?原因主要有:一些代表有排外思想,认为林木生是本地人,能为本地人办实事;对其个人欠贷情况不了解;还有原则性不强,被乡情、友情等左右。

      这个教训的确是很深刻,这充分说明了在民主的政治体制下,我们还是会选错人、办错事,民主是有缺陷的。在河士朗镇这个事例中我们看到,由于对林木生的不了解,个人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再加上代表个人的偏见和私心,尽管给予了他们广泛的民主的权力,最终还是选出了连他们自身都不满意的官员。

      事实上,民主的政治体制从来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在民主的体制下,可能产生多数人剥夺少数人的权利和利益的所谓的“多数人暴政”;在民主的体制下,可能基于信息的不对称,民众一时被蒙蔽,使一些狡诈之徒登上政治舞台;在民主的体制下,也可能出现选民和代表被收买,而形成事实上“金钱政治”。如果这个世界真有柏拉图所说的无所不能而又毫无私心的“哲学王”的话,我想“哲学王”的统治会是人间的最好的政治体制。

      只是可惜的是,在人类的千百年历史中,我们从来就没有找到这么一个“哲学王”。而民主加法治是人类迄今为止所能发现的对于自己进行自我管理的最好形式,这当然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做法。因而,既然民主不是完美的,民主就要受到法治的制衡。当然,我们也要在一定程度上容忍民主给我们带来的可能出现的偏差与错误,要让民主制度踏过一个又一个错误而前进,民主是需要反复试错的。然而,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民主制度之所以比起其他制度显得高明就在于民主制度尽管会出现错误,但它为自身的错误提供了纠错的功能。例如,对于一个不理想的官员,选民和代表有权推他上台,但当发现他不合格时,民主制度又允许选民和代表拉他下马。

      因而,我们看到,尽管在1年半前代表们错误地将林木生选举为镇长,但1年半后,觉醒了代表们又将他全票罢免。从中我们不得不承认,民主体制还是能反映民意,还是一个能良性运转的机制,民选镇长制度的方向没有错,是值得我们坚持的,绝对不能因为一个不合格的林木生而否认一种理性的制度。因为,我们在享受民主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时,也要容忍民主的试错。

      然而,允许民主试错绝不意味着可以对在试错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熟视无睹,不对其进行深刻反思。比如,我们是否可以建立对候选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更加公开的披露的制度,是否应该努力提高选民和代表们的政治素养和法律水平,是否应该加强对于当选官员的监督和制约等等。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mail:tao1991@163.net

       tao9928@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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