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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特征与方法路径解析

    [ 徐凤林 ]——(2020-10-10) / 已阅15714次

    三、建设法治体系的方向路径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从国情出发,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体系的科学性、内容的创新性、适用的稳定性,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路径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恪守“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原则,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把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作为立法的重要使命, 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永恒主题,借鉴优秀传统文化及世界先进立法理念,抓好立法前、立法中和立法后评估三个环节,通过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征求意见开门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以人民为中心,把利民惠民作为立法的价值取向,确保党的主张通过立法成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难点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立法调研,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立法红利。强化社会软法建设,增强法治社会活力,实现法律法规和社会软法各展其长,相互促进。
    路径二:坚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尊崇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
    强化宪法意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倡导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理念,尊崇学习宪法、遵守维护宪法、正确运用宪法、做坚定的宪法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认真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学法、普法、用法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使宪法精神、宪法意识、宪法权威、宪法文化深入人心,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提升学法用法实效。以宪法为最高行为准则,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公职人员工作纪律,一切行为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为建设生态优良、产业兴旺、开放融合、法治文明、幸福和谐的美丽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路径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三位一体建设,依照法治原则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使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强化依法行政,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我国行政法律法规数量多、涉及面广,比例占全部法律80%以上,由各级政府负责具体实施,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的成败。行政主体必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有权必有责,侵权必赔偿。法无授权即禁止。按照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公正司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加强审判能力建设,提升检察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彰显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形成普法宣传教育合力,为建设法治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路径四: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促进党规党法、法律法规全面准确理解和适用
    一是解决立法空白,完善法律体系。七大法律部门之一的社会法部门,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慈善事业法等关乎基本民生与社会治理的基本法律还未制定。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性社会救助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2014年才制定出台。二是弱化法律宣示导向功能,大力提升法律适用性。如《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均明确宣示反对歧视残疾人,但缺乏可操作性。三是解决部门规章与地方立法层次低,数量庞大,影响立法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个别部门通过自相授权,存在权力寻租问题。四是解决重复立法现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法律后,地方立即跟进立法,与上位法抵触。五是解决法律规制宽松,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按照《立法法》要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贯彻宪法精神和宪法规定,修订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法律法规,制定条件成熟、务实管用的法律法规,让修法成为新常态。适时开展清理、废止滞后于实践的法律法规,加大法律解释力度,推动法律、法规全面准确理解和适用,形成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只有这样,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

    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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