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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担保业务的古今对比

    [ 河北顺捷诉讼担保 ]——(2018-9-3) / 已阅4777次

    在现代社会,如果人们在银行或是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的时候会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况:你要提供担保!所以在现代生活中,担保这个词汇出现的频率是非常之高,那么问题来了,如此高热度的词汇,生活在古代的老祖宗们知不知道是个什么玩意儿呢?

    其实,在中国古代,担保制度源远流长,咱们这些后世子孙们通过史书资料查阅,再不济通过一些影视资料也可以知道的最常见的两种担保方式:质、押。

    我国古代的“质”始于春秋战国时的人质,后推广到财产关系上。先秦债务担保除了广泛使用“盟誓”方式外(可见,“信誉担保”这种方式历史悠久啊,所谓“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 老祖宗们要比现代人更看重各人信誉)就是以提供人质为主。春秋战国时期国和国之间的结盟、订约,一般习惯于以国君之子为人质当作盟约的担保。民间借贷也采取这一方式,当不能清偿债务时,只能出卖家属,沦为债务奴隶。韩非曾说:今家人之治产也,相怜以衣食,相惠以佚乐,天饥岁荒,嫁妻卖子者必是家也。从秦汉直到明清,以人作质担保债务的现象一直存在。

    另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就“押”。押是在古代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押的基本意思是在公文契约上签字或画记号以作凭证,引伸为“抵押”,把财物给人做担保。押或抵押作为性质较纯粹的物的担保方式,属于无占有质。据考证,六朝后,抵押制度已经出现。民间的抵押一般要求债务人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证书,如地契、析书(家产分割文书)等交给债权人,到期未能偿清债款的则财产被转移占有,此种方式非常接近于现代的抵押概念。明代的抵押借贷非常的常见,但却没有明确的法文规定,到了清末才出现了关于抵押的律令条文。

    所以现代社会的一些担保方式对于古人来讲,虽然完善进步很多,但还真不是那么的陌生,不过,现代社会出现的诉讼担保方式,老祖宗们肯定是陌生的啦,那么诉讼担保又是个什么概念呢?

    诉讼担保,即诉讼保全担保,属于司法类担保。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诉讼保全,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一种申请行为,同时法院也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等值的财产担保,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申请人没有那么多财产进行担保怎么办?(插播广告啦——找权威的诉讼担保公司,如唐山地区的河北顺捷诉讼担保公司。)诉讼担保公司会为申请人提供一份等价值的保函,而申请人则只需花费很少担保费即可,是不是很惊喜?

    可见,随着历史的发展,担保行业的发展也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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