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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律师讲法(一)行政诉讼篇

    [ 于伏海 ]——(2015-7-20) / 已阅6326次

    什么是行政诉讼
    于伏海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这里的“官”,是“政府”的意思,因此,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固定的,那就是政府,但是原告不固定,原告可能是自然人,比如王小华,也可能是法人,比如北京王小华餐饮有限公司,还可能是合伙企业、合伙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等,因此,民告官中的民,并不一定是某公民个人。
    我们都知道,诉讼的前提是存在特定的行为,如果没有特定的行为,是不会产生具体的诉讼,张三要打官司,必定是因为有一个行为让张三不满意不痛快,行政诉讼也是一样的,张三要告政府,必定是政府的行为让张三不满意不痛快,这个行为或者侵害了张三财产权或者侵害了张三的人身权等等。
    是不是政府的任何让张三不满意不痛快的行为,张三都可以起诉政府呢?不是的,比如国务院出台计划生育法实施条例,张三不满意,张三能不能起诉国务院?不能。为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翻看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了。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国务院计划生育法实施条例就是一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出台这样的规定,虽然是政府行为,但是因为法律规定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因此,此类行为就不会引起行政诉讼的发生。
    能够引起行政诉讼的行为,行政诉讼法也作了规定。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张三对政府的某一个行为如果不满意,想起诉政府,那张三首先就得看看政府的行为是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行为还是第十三条的行为,如果是第十三条的行为,那张三只能通过其他渠道讨个让自己满意的说法,比如可以向国务院提意见,建议国务院修改或者废除计划生育法实施条例等;如果属于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那张三就可以起诉作出这一行为的政府了,比如张三被警察从家里带走,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张三认为警察拘留自己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警察所在的公安局。
    有人问,大多数警察不都是在派出所上班吗?为什么不起诉派出所,而是起诉公安局呢?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如果大家去派出所办过事情,或许会留意派出所大门上挂的牌子,上面一般都是这样写的: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鼓楼派出所,这个牌子告诉我们,派出所派出所,重点在“派出”二字,也就是说,派出所是公安局或者公安分局的派出机构,他代表的就是某一个公安局或者公安分局,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察就是公安局或公安分局的警察,派出所警察的行为就是公安局或者公安分局警察的行为,派出所不是一个具体的行政机关,它无法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既然无法承担法律责任,那起诉他,法院就无法判决它承担法律责任,诉讼的目的就无法达成。类似的派出机构还有很多,除非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否则就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因此,张三尽管是被某一个派出所的警察带走并拘留了,警察给张三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盖的章也不会是“某某派出所”,而是某某公安局或者某某公安分局,张三如果认为自己不应该被处罚,那他就可以带着这个处罚决定书去法院起诉了。
    类似这样的诉讼,就是行政诉讼。
    下一节,我给大家讲解去法院起诉前应该注意的问题,欢迎大家喷场。
    思考题:政府可不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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