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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代会如何通过认定“辅助性”岗位的决议

    [ 孙斌 ]——(2014-3-6) / 已阅7214次

    兰泉谈劳务派遣(八)

    职代会如何通过认定“辅助性”岗位的决议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并结合《工会法》以及列席职代会经历,笔者认为依法通过认定“辅助性”岗位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应遵循以下原则及程序:
    一、向全体职工代表发出召开认定“辅助性”岗位会议的通知
    该通知不仅要说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还,要结合本次会议的特殊情况,征求职工代表对本单位可能存在的“辅助性”岗位的意见。

    二、本次职代会的参会代表及列席会议人员
    这也是这次会议最重要的特点,不仅要求全体职工代表参加,由于认定“辅助性”岗位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这次会议安排的列席人员有助于更全面地认定本单位的“辅助性”岗位。从公司经营流程角度笔者认为公司的主要领导成员(主要是非职工代表)、涉及“辅助性”岗位的部门主管、涉及“辅助性”岗位的职工代表(包括劳务派遣员工代表)以及公司的法律顾问(执业律师)。

    三、提前召开职代会的预备会议,决定提交“辅助性”岗位的提议方式以及决议的表决程序,并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通过召开预备会议全面梳理本公司可能存在的“辅助性”岗位,并确定职工代表、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均可向公司工会书面提出逾认定为“辅助性”岗位的名称,并结合这次会议的重要性严格确定认定“辅助性”岗位决议的具体表决通过的代表比例,笔者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由于逾认为“辅助性”岗位的相关岗位比较多,对特定岗位的认定应以全体职工代表75%以上同意为标准。

    四、在决议表决前要广泛听取“辅助性”岗位提议人、涉及岗位的职工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
    在召开认定“辅助性”岗位会议时,“辅助性”岗位提议人与涉及岗位的职工代表(特别是已安排劳务派遣员工的岗位)之间的争议比较激烈,更重要的是要认真听取公司法律顾问从可能发生纠纷角度对认定“辅助性”岗位的法律意见。

    五、决议表决后应将职代会决议向公司全体职工、劳务派遣员工进行公示,确定决议的公开性
    通过与部分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交流这一问题,大多数意见是不愿意公开该决议,原因在于怕引起劳务派遣员工的不满,从而影响日常的管理。事实上即使现在不公开但早晚还是要公开,如果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早公开还有补救的措施,一旦发生纠纷再进行处理用工单位将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在这一点上劳务派遣公司是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

    作者: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孙斌律师
    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86号武汉世界贸易大厦27层
    邮箱:sunlvshi@200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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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泉员工关系室》劳务派遣咨询电话:13971190091

    兰泉谈劳务派遣
    (一)用工单位要突破的劳务派遣三道关
    (二)劳务派遣用工总量调整期限有多长?
    (三)劳务派遣公司能否华丽转身?
    (四)“辅助性”工作岗位如何正确认定?
    (五)劳务派遣公司下一步的应对(转型)
    (六)各级工会要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做什么?
    (七)如何认定“假外包、真派遣”?
    (八)职代会如何通过认定“辅助性”岗位的决议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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