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文阁 ]——(2014-2-14) / 已阅8800次
民诉法没有规定法院对“其他检察建议”的回复问题。《意见》第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回复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正确的,应当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及时纠正。”如果不明确规定法院对检察建议的回复期限等问题,将使检察建议制度落空。行政诉讼法修改可以考虑借鉴吸收以上规定。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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