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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子关于“司法”的断想

    [ 谭文革 ]——(2014-1-3) / 已阅12966次

    子曰:“克己复礼为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其意思是孔子说,应约束自己,使言语、行为均合乎礼仪法度,这就是仁。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讲的不讲,不该做的不做。孔子又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君子怀刑,小人怀惠。”以上均寓意法官,要严守审判纪律,严格依法办事;要清正廉明,淡泊明志;要慎独、慎权,慎利,要严于律己,知足常乐。

    《论语》记载,“子曰:‘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其意思是,柳下惠担任法官,因正直、公正判案而得罪了一些权贵,先后三次去职,却毫无怨言。孔子还说:“见义不为,无勇也”,“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等。以上都是寓意法官,要正直凛然,毫不畏惧;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关爱弱势群体,保护他们合法权益;同时还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怨无悔。


    (作者单位: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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