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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信网间互联法律责任研究

    [ 王春晖 ]——(2003-12-15) / 已阅16051次

    当然,确定人为中断电信网间通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首先考虑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同时应认真研究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应具备的一切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例如,依照刑法第124条及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破坏电信设施罪应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辩认控制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2)客观上破坏或损坏了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信设施,如用刀割断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给社会和不特定的人的生活带来危害,甚至产生严重后果;(3)主观上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只要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且造成通信阻断,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就能构成破坏电信设施罪;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使公用电信设施受到损坏,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则构成了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4)破坏通信设施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以上几个条件综合在一起,就构成了破坏电信设施罪。目前,中国信息产业部已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4条等相关法规,完成对互联互通恶性事件处理的司法解释,以加大对互联互通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④
    在理解网间互联法律责任时,有一点必须明确:在网间互联法律责任系统中,由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应占主导地位,而不以违法或违约为前提的其他法律责任则居于从属地位。这是因为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其存在的范围更广泛,其社会功能也更为重要。
    Abstract: Interconnection means the commercial and technical arrangements under which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providers connect their equipment, networks and services to enable customers to have access to the customers, services and networks of other service providers. The interconnection of 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s shall be effected on the basis of the principles of technical feasibility, economic sense, impartiality, justice, mutual cooperation and good faith. This paper mainly studies the necessities and legal liabilities on telecommunication interconnection,defining legal liabilities against telecommunication interconnection rules and putting forward some legislative suggestions on how to punish illegal activities for breaking telecommunication interconnection.

    ① 刘彩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释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11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③王春晖《网间互联的法律性质与责任》载《通信企业管理》2003,7
    ④王保平《碰不得的“高压电”》,载《人民邮电报》200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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