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元律师事务所 ]——(2013-3-27) / 已阅6893次
1、地方局工作人员以帮助企业办理证书为由索要金钱的情况不胜枚举。
2、 审批行为中有巨大浪费的现象
有的企业已提交过5次申请,文件总数超过500页之多,而这些文件被全部销掉。在全球政府都提倡无纸化办公的今天,总局仍实行如此浪费的方法,实在是全社会的损失。
3、地方局现场检查人员没有责任感,对企业停止证书而中断经营视为儿戏
地方局一位年轻“专家”在企业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去现场检查,并主观认为不合格而暂停了证书,企业为此而中断了经营。申诉后,总局又再次派该“专家”现场检查,但该“专家”带着非常不满意的抵触情绪,又提出“组织机构与文件表述的不一致”的理由。该企业就这样中断经营被折磨至今已一年时间了。这个案例充分表现了地方局的年轻官员“专家”没有善意、没有责任感、没有为企业服务的公务员的基本操守和素质,视企业中断经营的重大损失和伤害为儿戏。
《行政许可法》立法精神的核心是合法、高效、有序、利民,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社会成本,这是政府的职责和存在的理由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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