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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权平等与女权平等的政治抗辩

    [ 张念 ]——(2013-3-26) / 已阅10531次





    注释:
    [1]《人权宣言》第一条的英文表述:“Men are born and remain free and equal in right. Social distinctions may be founded only upon the general good”,显然最有歧义的词是“general good”,现代政治平等的基础是“权利”,但权利演绎的公理是“general good”,在古典政治学中是指带有形上学意味的“共善”,但经由现代政治学的改造,“公理”下沉为“定律”,本文在此处采纳的译法是现代政治语境中的“共同权益”,即“good”与“right”可相互指涉。而社会差异之“社会性”问题应该与政治问题做严格的区分,前者关心的是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尽管阿伦特没有论及平等,但她在分析法国大革命中的社会仇恨时认为,人们因为不能容忍社会性差异而采取了抹除差异的极端做法,同情发展成非理智的滥情,并偏离了有关自由与幸福的政治原则。参见[美]汉娜·阿伦特:《论革命》,陈周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
    [2][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0页。
    [3][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69~72页。
    [4][法]卢梭:《爱弥尔》第5卷,载《卢梭全集》第7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
    [5]关于性、性别以及异性恋话语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辨析,以及有关Queer(酷儿)实践的理论基础,可参见《性的交易:盖尔卢宾与朱迪斯巴特勒的谈话》,载[美]佩吉麦克拉肯(主编):《女权主义理论读本》,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根据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对于亲属关系的研究表明:乱伦禁忌与外婚制是文化起源的两大法则,而外婚制,即女人的流通使得部落联盟成为可能。结构主义人类学与反文化质询建立在索绪尔之后的语言学基础之上,列维—斯特劳斯关注的是文化的内在结构,怎样组织并规定了人类的交往形式,这结构超越了时空限制,在理性思维被严格地描述之前,这结构就已存在,政治同样处在这样的一种结构之中,并内在于人的思维方式,而非历史性的产物,即意义 / 非意义是如何构成的。参见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第四章,李幼蒸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7][法]卢梭:《社会契约论》,第16页。
    [8]安提戈涅的悲剧在于其女公民这样的身份,要么作为公民遵从国王的律令,要么作为妹妹成就自然伦理,但安提戈涅的伟大也在此,既违令埋藏了哥哥,又遵从法令作为公民接受惩罚,并欣然赴死。
    [9]在对专制的批判中,洛克的理路依循亚当—父权的语言象征,因此个人解放的重点只针对“儿子”,以及挣脱父权之后的“兄弟联盟”,而德里达则从古希腊的友爱政治学中,读出了“女人”的缺席,德里达的问题是兄弟联盟对于女人的排斥,在哲学的起源处有何根据?参见[英]洛克:《政府论》,瞿菊农、叶启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法]德里达:《友爱政治学及其他》,胡继华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0]列奥·斯特劳斯认为,在有关契约论的论证上,霍布斯与卢梭的逻辑起点不同,前者基于人性心理,后者倚重于自然状态。这“自然状态”在斯特劳斯看来,与一种奔放的艺术家意志更接近,是一种反社会的独立个体性,于是他才说,卢梭将非政治的因素纳入其政治学论,参见[美]列奥·斯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74~300页。
    [11][美]谢尔登·沃林:《政治与构想》,辛亨复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98页。
    [12][美]列奥·斯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第298~299页。
    [13][美]汉娜·阿伦特:《精神生活·意志》,姜志辉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9~35页。
    [14][美]汉娜·阿伦特:《人的境况》,王寅丽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2页。
    [15][法]雅克·朗西埃:《政治的边缘》,姜宇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82~83页。
    [16][美]汉娜·阿伦特:《人的境况》,第192页。
    [17]在女权理论内部,是否保留“女性 / 性别”概念一直存在争议。弗雷泽的女权政治理论,正是主体性被解构之后的语境中展开的,她的“性别平等”论证谨慎维持着概念与经验的平衡,并坚持女性主义的差异原则之于权利再造的重要性,参见[美]南茜·弗雷泽、周穗明:《正义的中断》,于海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5~190页。
    [18]萨克森豪斯从希腊哲人、喜剧诗人、悲剧诗人的言辞和作品中,探讨了生活秩序的起源,即古希腊政治学诞生之初的思想境况,在其中排斥“多”与处理“多”作为两种完全不同的政治科学,如何穿梭在古典思想的世界,其更为内在的差异在于对生命、身体、人的需求以及女人采取了不同态度,参见[美]萨克森豪斯:《惧怕差异:古希腊思想中政治科学的诞生》,曹聪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年版,第222页。
    [19][法]德里达:《解构与思想的未来》,夏可君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5页。
    [20][德]卡尔·施密特:《政治的概念》,刘宗坤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页。
    [21]转引自[法]德里达:《友爱政治及其他》,第216页。
    [22][法]雅克·朗西埃::《政治的边缘》,第83页。
    [23][法]德里达:《友爱政治及其他》,第373页。
    [24][古希腊]赫西俄德:《征服记》,转引自卡斯代尔·布舒奇:《法义导读》,谭立铸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23页,注释[1]。


    作者简介:张念,同济大学人文学院。
    文章来源:《开放时代》>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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