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磊 ]——(2012-4-27) / 已阅8811次
2.需要规定具体的审批手续,并且明确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措施的执行机关。技术侦查措施“严格的批准手续”应如何规定?检察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由谁来执行?这些问题新刑事诉讼法都没有明确,需要由不同的机关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协调解决。具体的审批程序可以借鉴中央政法委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至于检察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由谁来执行的问题,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一稿规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二稿直至通过稿都改为“交有关机关执行”,因此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能否由自己实施技术侦查措施的争议又浮出水面。鉴于技术侦查措施的专业化、资源和成本、自侦案件技术侦查措施的低适用率,有无必要设立独立的技侦部门,值得研究。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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