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培忠 ]——(2003-8-27) / 已阅34992次
[9] A.L Stoler, the border Broadcasting Disputes under the 301terms,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journal .1999.
①张传明,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2001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②曹培忠(1965-),男,山东农业大学副教授,澳大利亚英联邦国际经济法硕士Cth Aus.LLM。主要研究方向:WTO、国际经济法及欧盟法。
① See the US. Code of the history 301 Terms; the US.Act 1974, is the amended of he code of extension of Trade Act. After the US. Code 1974 code, the agreement of trade 1974 and trade and tax law. These laws integrate whole legal system of trade and laws. See the materials of the Http: http://www4.law.cornell.edu/uscode/.
② 韩立余,《美国外贸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352。
③ 李明德,《“特别301条款”与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第62----63。
①美国贸易法"301条款"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法律,世界上鲜有其他法律的知名度堪与该法相匹敌。美国常常使用这个法律,对其他国家的贸易措施进行调查,继而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并且威胁谈判不成就进行报复。美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例如欧共体和日本,都深受其苦,对这个法律有切肤之痛。http://www.wtolaw.gov.cn 2002-05-21 09:20:48 ,杨国华,美国“301条款”案件。
② 李德明,《“特别301条款”与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355
③ 依据美国内国法的有关规定,贸易代表对外行使美国政府权利和总统的特别授权,启动301条款程序。笔者注。
① See US code 19,titile, section 2411. Sec2411(a)(2)(A)(I), http://www4.law.cornell.edu/uscode/
②See US code 19,titile, section 2411. Sec2411(a)(2)(A)(I), http://www4.law.cornell.edu/uscode/
③ See US code 19,titile, section 2411(b), http://www4.law.cornell.edu/uscode/
④ 《美国外贸法》前言部分 see http://www4.law.cornell.edu/uscode/
① “商业”包括,但不限于,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服务(包括信息的转让),不论此种服务是否与具体货物有关以及美国人所进行的含有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的直接外国投资。针对关贸总协定长期未涉及服务贸易,该款将商业的内涵延伸到服务领域,反映了美国对其商业的保护远远超出关贸总协定对其成员国的保护,造成了美国不尊重关贸总协定,甚至另行一套。笔者注。
② 一向法律、政策或做法,尽管没有违反美国的国际法权,也没有与美国的国际法权不一致,但如果是不公平的和不公正的,该法律、政策或做法就是不合理的。具体包括(1)否定公平和公正的设立企业的机会;否定公平和公正的对知识产权足够而有效的保护,尽管该国可能履行了TRIPS协议的义务;拒绝给予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人的非歧视性市场准入机会。(2)构成出口鼓励。(3)否定工人的结社权;否定工人组织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允许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未 规定童工最低年龄或未规定工人最低工资的、工作时间的、职业安全的和健康的标准。笔者注。
③如果某一法律、政策或做法违反了美国的国际法权,或与美国的国际法权不一致,该法律、政策或做法就是不公正的。包括,但不限于否定国民待遇或最惠国待遇、或设立企业的权利、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笔者注。
① 在当今世界, 美国是最大的对外的贸易国家。美国的商品流向世界,世界的商品也流向美国,美国相对自由的贸易环境,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相当重要。笔者注。
② See Kim Newby the effectiveness of special 301 in creating long term copyright protection for US. Companies overseas--- listing of countries under the USTR special 301 lists.
① 为了实现美国的内国政策在国际上的实施,美国国内有一种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对世界的贡献,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有利于美国,而且也有利于其他国家。这种理论的背后有着美国的狭隘的本土利益和因素。
② See the WTO's legal system of texts. http://www.owt.org, in 2003 available.
③ See Kim Newby,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special 301 terms in Creating terms Copyright protection foe U.S. companies overseas. Picked from the U.S. Annual materials of the Special 301terms.
④ See Yangguohua, US.'s trade act "301 special terms", laws press, 1999,138-146.
⑤ 事实上,东亚国家,如日本,为了避免和“301条款”发生争议,主动作出让步,美国内部人士认为是“301条款”的功劳,美国更加推行其单边主义。笔者注。
⑥ See Yangguohua, US.'s trade act "301 special terms", laws press, 1999,107。
① 参见Robert E. Hudec. The thoughts on the term of 301. 参见Smooth-hawley Statement, in 1930, there are 1028 famous experts signed a document not permit the Present about the bill on Tax.
① 美国的法律制度据有强烈的实用主义,适应法律冲突时以美国的法律为准,不仅和美国的大国地位不相符合,而且和世界惯例不对称。笔者注。
②以知识产权为例,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及市场准入上,中国和美国两国曾有过三次激烈的冲突。1979年,中美签定了《中美贸易协定》。在签定过程中,美方坚持在协定中写入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我方代表深感震惊。以为当时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几乎为零 。从那时起,我国开始逐步发展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继颁布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规,并加入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国际公约。指出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中有不足和缺陷,在专利制度和版权着制度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此为第一次争端。第二次争端是在1994年,“特别301条款”再次将中国列为“重点外国”。贸易代表指出,中国虽然制定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但没有切实实施,而且没有对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人提供公平和平等的市场准入机会。双方的焦点已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改进转向法律制度的实施。第三次争端出现在1996年,中国又被列为“重点外国”,原因是中国在一些实质性问题如海关执法、市场准入、关闭CD工厂等方面没有进展[1]。每一次争端都迫使我国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及市场准入等问题上做出极大努力,最终达成谅解,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铺平道路。笔者注。
① 《美国贸易评估报告》是美国制定和采取“301条款”措施的文件底本之一,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笔者注。
② See Yangguohua, US.'s trade act "301 special terms", laws press, 1999,16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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