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凯 ]——(2003-6-15) / 已阅30302次
这两方面本来是应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即管理费的计提,经理人的收入应当与基金的业绩挂钩,使基金的业绩成为考核基金经理的过硬指标。经理人的收入也应当与市场风险联系在一起。然而,目前的情况却不是这样的,“刚刚过去的2002年基金持有人损失惨重,一方面,基金市值折损大。截至2003年1月3日,54只封闭式基金经过大幅下挫后全部跌到了0.90元以下。持有人的市值损失近155亿元。另一方面,2002年基金持有人基本上无红利可分。因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基金分红的首要条件是单位净值维持在面值以上。但截至去年12月27日,挂牌交易的54只封闭式基金净值全部跌破1元面值大关,分红就变成一句空话。与基金持有人大面积亏损截然相反的是基金经理人不仅毫发未伤,旱涝保收,甚至日子还要好过以前。”(8)“由于目前管理费的提取是按基金净值固定比例提成,因此尽管基金2002年上半年整体表现不佳,但基金公司仍然获得相当丰厚的回报:上半年,15家基金管理公司仅从51只封闭式基金提取的管理费合计高达约5.2亿元。而同期51只基金的本期净收益约为-15亿元。”(9)在2002年公布的上半年基金年报中可以找到一个典型的例子,“20亿份额的封闭式基金中,基金兴华上半年表现最佳,净值增长率达到7.57%;相对应的是基金汉盛表现最差,净值增长率为-1.2%。但就管理费而言,汉盛基金管理人上半年提取了约1420万元,兴华基金管理人却只提取了约1384万元。”(10)可见,现行的管理费计提模式,没有将基金经理人的收入和基金的业绩挂钩,体现不出对基金经理人的激励机制,是很不合理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对基金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对此,经济学家吴晓求曾呼吁,改革基金收费制度,首先从降低基金管理费着手。有关业内人士也呼吁应该尽快改革基金业的管理费集体模式,如果基金出现亏损,应当大幅调低管理费计收标准。
四、 基金投资人及公众利益的保护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概况
这里的问题最为集中的就是基金的信息披露问题。“基金业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等问题,长期以来一直为投资人所诟病。在基金业规模迅速扩大走向全社会的今天,广泛保护投资人的知情权日益重要,得到投资人的认同更事关整个行业的发展。改良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告别“雾里看花”的岁月,似乎已经摆到了桌面上”。(6)
(二)前十大持有人的披露
“开放式基金没有披露前十大持有人,一直为投资人所耿耿于怀,因为通过前十大持有人的情况可以了解某只开放式基金得到了什么人的认同,从而有助于做出投资决策。中国证监会1999年3月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已明确规定,应分别列示各发起人和社会公众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同时还需列示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但是至今没有一家开放式基金公布其前十大持有人的名单,即使是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了豁免,也应公开说明情况”。 (7)即使是有些基金予以披露,也表现得遮遮掩掩的,例如仅仅列出“信托公司”字样,让投资者很是看不明白。对此,基金管理层自有说法,往往是出于保护商业秘密为由,避免竞争对手获悉基金的仓位情况。但是,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投资者的知情利益都应当是放在第一位予以保护的,以商业秘密为由拒不公布相关的信息,是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遗憾的是,这种类似的违法行为一直位能得到纠正,证监会的法规得不到执行。
(三)开放式基金规模变动状况信息的披露
开放式基金的规模目前是随季报而公布。基金规模的异动有时候会影响到基金的净值变化,当这种短期异动发生时,不公布规模变化对普通投资者来说是一种信息不对称。再次,无论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基金,在其投资组合中,国债与货币资金没有分开列示也是一大弊病。绝大多数基金在其投资组合中仅公布国债与货币资金的合计数额。除了专业人士能从年报的资产负债报告书中“债券投资———成本”一项了解到究竟有多少资金运用于国债投资外,多数投资人基本是一团雾水。现在国债作为重要的金融产品,在基金资产配置中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含糊其辞的国债与货币资金在基金资产净值中占40%无法说明问题,因为占1%的国债、39%的货币资金与占39%的货币资金、1%的国债这两种投资组合相差甚远。上述含糊其辞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难以了解基金的价值走向,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还有就是信息披露的及时性问题。大多数投资者对此的反应就是信息披露太慢了。
(1)陈晓栋 《基金真的减仓了吗》上海证券报 港澳资讯 2003年1月27日;
(2)封树标 《年终基金市场透视:大扩容 大亏损》南方日报 2002年12月30日;
(3)同(1);
(4)同(2);
(5)刘传葵 《内部风险控制是基金立足之本》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2年4月1日;
(6)黄晓萍 《基金信息披露等待阳光》证券时报 2003年1月23日;
(7)同(6);
(8)何晓晴 《基金业管理费计提模式亟待改革》 京华时报 2003年1月8日;
(9)高山 《中报研究:基金管理费提取模式亟待改革》上海证券报
2002年8月30日;
(10)杨大泉 《管理人报酬与能力脱钩 基金管理费提取待改革》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200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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