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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辨析

    [ 郭旺生 ]——(2010-12-21) / 已阅7933次

    “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辨析

    郭旺生


      招聘条件和录用条件的差异之处在于:
      1、前提不同。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单方确定就可以了,但录用条件必须用人单位和员工都确认才可以。
      2、适用阶段不同。招聘条件一般适用于招聘阶段,录用条件只适用于试用期阶段。
      3、内容不同。招聘条件可以相对简单,以吸引更多的求职者到用人单位面试。录用条件则应尽量严密、完善,并主要注重对能力的考核,要更具可操作性。
      4、法律性质不同。招聘条件仅在于设定招收、录用员工的初步资格。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员工的最终标准,如果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辞退。
      我的理解是:录用条件是公司招员工回来试用的条件,比较客观;而转正条件就是试用期即将届满,由公司根据录用条件的要求对员工进行综合考评,比较主观。符合录用条件不一定能转正,符合录用条件是能够转正的前提。
      但是,这样的区分仅有理论上的意义,不管录用条件还是转正条件,都是衡量员工的表现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的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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