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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税国理论及其宪法意义初探

    [ 高军 ]——(2010-11-30) / 已阅24974次

    转引自,葛克昌:《量能课税与所得税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7页。
    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39页以下。
    转引自,葛克昌:《租税规避与法学方法——税法、民法与宪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日]三木义一:《海扎尔的税法学思想》,陈刚编译,《外国法学研究》1995年第2期,第1页。
    [日]北野弘久:《纳税人基本权论》,陈刚、谭启平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潘英芳:《纳税人权利保障之建构与评析——从司法保障到立法保障》,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论文,2007年,第66页、71页。
    葛克昌、蓝元骏:《租税规划之宪法界限》,载林明鏘、蔡茂寅主編:《行政法实务与理论(二)》,元照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227页。
    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62页。
    王伦刚:《中国经济法的根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68页。
    葛克昌:《两税合一之宪法观点》,载葛克昌:《所得税与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1-82页
    葛克昌:《税法与民生福利国家》,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84页。
    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冯兴元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陈新民:《公共利益的概念》,《法治国公法学原理与实践》(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32页以下。W.Weustendfeld在1962年发表的《现代法律及国家思想的公益意义》一文中亦指出,为防止政府的滥权,认为个人应主动的、积极的以全力谋求自己的幸福及利益后不逮,方可以请求国家及社会予以援助。国家不是作为人民追求利益、幸福的监护者,而是要保障人民都有一个可以独立追求自己幸福的活动空间,故需以法律来界定这种空间的范畴。
    葛克昌:《国家与社会二元论及其宪法意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38-39页。
    葛克昌:《税法与民生福利国家》,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200页
    转引自,詹镇荣:《德国法中“社会自我管制”机制初探》,载詹镇荣:《民营化与管制革新》,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168页,注4。
    Fleiner-Gerster, Allgemeine Staatslehre, 2Aufl.1995,S.455. 转引自葛克昌:《制度性保障与地方税》,法令月刊,第59卷第5期,第7页。
    詹镇荣:《补充性原则》,《月旦法学教室》2003年第12期,第34-35页。
    葛克昌:《社会福利给付与租税正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68页。
    葛克昌:《社会福利给付与租税正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67页。
    转引自,葛克昌:《社会福利给付与租税正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68页。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24页。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44页。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1页、第29页。
    李炜光:《征税权应归属人民代表大会》,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18385。
    葛克昌:《规费地方税与自治立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5页;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1页。
    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57页。
    1972年,奥茨(Oates)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提出的“奥茨分权化定理”认为: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他们各自的选民,总是要比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的任何特定的且一致的产出量要有效率得多。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民众,更了解辖区内选民的需求。奥茨甚至认为“地方政府之所以被创建出来,是由于偏好在地方区域内都相差无几,而在地方区域之间却相差悬殊。参见,苗连营、程雪阳:《分税制、地方公债与央地财政关系的深化改革——基于立宪主义的视角》,《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2页。
    中国财政年鉴编辑委员会:《中国财政年鉴》(2004),中国财政杂志出版社2004年版,第291页。
    但我国财政现状有一个特殊之处在于:我国税收收入以外,还存在着一个庞大的非税收入,其数目几乎相当于正式的税收收入。
    季卫东:《中国宪法改革的途径与财产权问题》,《当代中国研究》1999年第3期
    李炜光:《论税收的宪政精神》,《经济活页文选》2004年第5期
    闲言:《当个人成为纳税主体》,《凤凰周刊》2007年第14期
    当前金融危机期间,我国出现了“国进民退”的现象,一方面,民营企业负担沉重,普遍处于困顿局面,但国有企业却大规模扩张(例如,中粮集团在房地产业的扩张、山西省政府通过一纸政令推行“煤矿重组”,将民营煤矿经营权收归国有等等),另一方面民间特别是普通民众无消费能力,扩大内需缺乏后劲,事实上,当前我国GDP保持调整增长主要依靠政府的投资推动,GDP虽增长但普通民众生活并未得到明显改善,甚至在通货膨胀压力下有所下降。这种现象的存在,在某种程序上是我国法治建设存在倒退危险的信号。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指出,“中国深化政府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不仅要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还要建立一个廉价的政府,政府的成本太高,就是再廉洁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秦晖:《“强化政府责任”而非“扩张政府权力”——从“医改失败”看中国公共服务部门的问题》,《中国新闻周刊》2005年第8期
    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不合理的制度安排是“驻京办”产生的根源,“驻京办”问题并非一纸简单的通令所能解决。
    高军、杜学文:《宪政视野中的当代中国环境危机》,《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高军、杜学文:《法社会学视野中的“小产权房”现象初探》,《延边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高军:《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法理思考》,《延边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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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军: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人文社科学院 江苏 常州 213001)
    作者简介:高军(1972—),男,江苏淮安人,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研究。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09YJC820047)及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SJB820007)“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法理思考及对策研究”基础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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