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立军 ]——(2009-11-25) / 已阅12653次
(4)我院侦查监督科在审查批准过程中,仔细找疑点、查破绽,重点对多次作案、团伙作案中的“另案处理”、“在逃”等情况进行深挖细查,绝不轻易放过任何一个案件线索。
2、扎实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把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1)规范业务建设,继续提高办案质量。要牢固树立办案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第一的意识,形成讲质量、办“铁案”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完善办案机制,促进办案程序和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科学系统的案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切实落实办案责任追究制,促进公正执法。
(2)加大刑诉监督工作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人权的问题上,促进司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在侦查活动监督中,既要依法监督纠正漏罪漏犯,又要依法监督纠正各种违反诉讼程序、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证据的审查,依法扣除非法证据,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受侵犯。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既加强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也要采取措施,如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加强对达不到抗诉的标准,但和同性质、同情节案件相比量刑明显不合理案件的监督。
(3)公诉部门建立审查报告、起诉书、判决书对照审查制度,严格细化审查标准。
3、提高监所检察规范化水平,用规范化建设带动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的全面提升。
(1)加强规范化建设,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水平。严格执行监所检察业务流程和各项制度;逐步加强驻所检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改进监督手段,丰富监督形式,完善监督内容;加强对监管执法活动的动态分析,利用监控系统,加强对执法管理活动的动态监督,探索建立对监管活动全程、同步监督的机制和办法。
(2)坚持以安全防范检查为工作重点,全力维护监管秩序的安全和稳定。要在做好日常检查的基础上,以防“牢头狱霸”、防暴狱、防脱逃、防非正常死亡、防重大监管安全事件、防重大安全隐患、防重大事故为主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积极制定和落实工作预案,配合监管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监管活动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刑罚统一正确实施。
4、加大依法查办公安、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坚决监督纠正民事行政裁判明显不公问题特别是纠正冤错案件的情况。
综上所述,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要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提高监督水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开创诉讼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 盛立军
电话:15049916619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