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志龙 律师 主页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为中外企事业单位提供涉及公司法、国际贸易方面的法律服务; 3、接受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与诉讼; 4、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维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5、就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商品房销售、房地产租赁和抵押、物业管理及房地产融资等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6、向境内外客户提供涉及银团贷款、外债登记、担保、信托、国际结算(包括信用证)、进出口信贷等金融方面业务的法律服务; 7、审查、修改商务文件,审查、修改法律文件,代办工商行政登记,代办公证,进行律师见证,参加商务谈判。 8、为客户起草有关知识产权的转让协议、许可协议等,同时就涉及知识产权受侵犯事宜为客户调查取证,并代表客户向主管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9、法律咨询、起草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声明、调查报告、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10、律师援助 对于劳动、工伤、医疗纠纷、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情况提供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