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谭志斌律师具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学习经历,其在刑事案件方面的主要业绩如下: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为“高金南故意杀人案(既遂)”做减轻辩护获得成功,使被告人当庭缓刑释放,并为此获得当地妇联的好评。 一九九二年三月为“陈效志案”做无罪辩护获得成功,经二审法院终审裁定后,屈押三年的被告人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 一九九二年九月为“王友才经济合同纠纷上诉案”代理又获成功,二审法院撤消一审判决,案件胜诉,使缠诉多年案件得以平息。 一九九六年为震惊全国的“医学教授杀人碎尸案”中被告人安子元辩护取得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使最高人民法院的政策研究部门和我国法律界不少学者开始对“量刑应考虑社会效果”展开学术研究。 一九九六年为“张长忠挪用公款案”中的被告人张长忠辩护,又获成功,使已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定案的被告人张长忠被判无罪。 一九九九年为“韩占营投毒案”中的被告人韩占营辩护,找出该案的重大疑点,使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很快撤消一审死刑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二00三年为“王跃军、张晓勇杀人案”中的被告人张晓勇辩护,获得成功,在最高人民法院拿了此案件定性意见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撤消一审判决,使已判死刑的张晓勇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服务宗旨:维护基本人权、支持社会正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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