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告信息 |
|
|
|
|
|
成功案例 |
|
主要代表性成功案件: 行政案件:都说“民告官”难,而刘斯亮律师代理张某某历经层层波折和考验最终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代理深圳市运输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一案,最终撤销该行政处罚。 刑事案件:担任唐某某盗窃一案一审辩护人,为其作成功有效的减轻量刑辩护,相关辩护意见审理法院全部采纳,缓刑一年,考验期满后,法院没有继续执行,最终为其免受牢狱之苦;担任姚某某职务侵占一案辩护人,为其成功辩护为缓刑,法院没有继续执行,最终为其免受牢狱之苦;在侦查阶段为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提供良好的法律咨询,使其积极退赃、积极赔偿,从而被法院认定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作成功无罪辩护。相继担任方某某盗窃一案、董某某故意杀人、抢劫一案、郑某某故意杀人一案、梁某某强奸一案、宋某某赌博一案、赵某某抢劫一案、潘某某诈骗一案的辩护人,都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程度的取得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等精彩有效的辩护。 民事案件: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等贸易行为多年来产生多起未收回的货款,刘律师通过代理诉讼与非诉讼为其解决货款纠纷涉及标的额总计达1000万元;代理广东省东莞市涂料有限公司“7.21”火灾赔偿及保险非诉,为被保险人成功挽回巨大经济损失;代理浙江省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实业有限公司收取承包款;代理张某某诉广州市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有限公司著名商标权争议一案;代理卢某在深圳市区人民法院组织下与罗某、张某某、中国保险深圳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达成调解,使得当事人卢某的诉求得以全部实现(医疗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代理贺某某诉刘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贺某成功获得赔偿。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