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洪亮 律师,执业证号:080127114779。2005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执业于黑龙江百程律师事务所,2009年,执业于黑龙江君明律师事务所。
教育背景
2004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考取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业务专长
民事、经济、刑事、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方面的律师诉讼业务以及公司、房地产和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律师非诉讼业务。
主要业绩
刑事类案件
- 张某春非法拘禁案;
- 陈某妨害公务案;
- 徐某敲诈勒索案;
- 陈某宣故意伤害案;
- 刘某敲诈勒索案;
- 吴某某盗窃案;
- 薛某故意伤害;
- 李某绑架案;
民商事类案件
- 某物业公司与王某等业主供暖费纠纷案;
- 某置业管理公司与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其他服务合同纠纷案;
- 公交公司与孙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王某与高某某、嘉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 王某才与王某林、王某原继承纠纷案;
- 凌某涛与周某勇借款纠纷案;
- 刘某与安某赠与纠纷案;
- 李某与陈某离婚案;
- 孙某与刘某涉外离婚案;
- 某服装厂与代理商合同纠纷案;
- 丁某与刘某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
非诉讼类法律事务
- 某轻工设计院出具法律意见书;
- 某公司出具涉及商业秘密的律师函;
- 担任某经纪公司法律顾问;
- 某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让材料审核;
- 参与某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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