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 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 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 础服务费1000~ 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 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 例分段累进计 算: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 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 ~10000元/ 件; (二)涉及财产 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 的民事诉讼 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 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800元~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 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 的民事诉讼 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 少于 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 件 (一)侦查阶段: 1、提 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 2、申 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 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 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 及财产关系的民 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 执行,但最低不少于 2000元。 (三)审判阶段: 1、不涉 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 护人:2500元~20000元/ 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 代理人:2000元 ~15000元/ 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 及财产关系的民 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 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 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 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 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 的民事诉讼案件 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 费 办理本标准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 务,可以适用计 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 ~2000元/小时。不足 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 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 费在旅途上的时 间,折半计算。 七、本标准以人民币 为计算单位。 八、本标准自2009年5月 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 年;期满后,由省物 价局、司法厅根据全省经济 社会发展情况进 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