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赵培文律师简介 赵培文律师,男,38岁,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辽宁省工商联维权委员会专家委员,辽宁省城市经济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市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市优秀律师。 赵培文律师曾经担任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辽宁金源丰律师事务所任主任、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赵培文律师精通涉及公司的刑事法律规定,具有丰富的相关刑事辩护经验,敢于仗义执言,挺身而出,维护法律公正,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承办的刑事辩护中有不予逮捕、不起诉决定、宣告无罪案件十余件,改变罪名定性三十余件,从轻、减轻处罚七十余件。如营口双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偷税案(重大改判)、辽宁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XX合同诈骗案(判决无罪)、张XX伤害致死案(重大从轻)等。 赵培文律师曾担任沈阳风行物流有限公司、沈阳景盛房产开发公司、科海电器有限公司、沈阳五金天河机电有限公司、辽宁智融博达科技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各种涉及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数百余件,尤其擅长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类公司相关法律业务,如沈阳聚隆建筑公司工程款纠纷(涉案金额4800万元)、沈阳科海电器公司欠款纠纷案(涉案金额1200万元),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减少经济损失上亿元。 赵培文律师在开展法律业务的同时,积极参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于社会,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大量了的法律帮助,为经济条件贫困的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减免了数万元代理费,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树立了良好的律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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