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迟淑芬简介 迟淑芬律师,女,42岁,中共党员,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迟淑芬律师曾经担任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部长、证券公司法律部经理,以及在辽宁省律师事务所、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执业。具有公司股票承销、资产管理、三方监管、股票、融资、透支纠纷及国债回购等资本性法律业务的丰富经验,对金融、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等资本运作相关项目的法律服务有一定的经验和基础。多次在辽宁省工商联、辽宁省企业家协会组织的大型相关法律知识讲座担任主讲或现场咨询。 迟淑芬律师执业以来,曾先后担任沈阳新阳机器制造公司、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恒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苏家屯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市苏家屯中兴地区管理委员会、沈阳时代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及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承办了大量的证券公司股票承销、资产管理以及政府农村征地补偿、房屋动拆迁、浑南大市场后续处理等非诉讼法律业务。 迟淑芬律师主办的金融证券诉讼案件涉诉标的额达几十亿元,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及执行案件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天宁寺支行诉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纠纷案(北京一中院、北京高院)、长沙南顺实业有限公司诉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纠纷案(长沙中院)、华夏银行沈阳分行金都支行诉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纠纷案(沈阳中院、辽宁高院)、北京法政实业总公司诉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纠纷案(北京一中院、北京高院)、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汕尾办事处国债回购纠纷案(天津二中院)、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国债回购纠纷案(北京一中院、北京高院)、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华诚集团企业财务公司国债回购纠纷案(北京一中院、北京高院)、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国债回购纠纷案(沈阳中院)、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广东证券公司中山营业处证券部国债回购纠纷案(天津二中院)、中信银行沈阳分行诉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员工贷款纠纷案(和平区法院、沈阳中院)等。还在代理执行中,为委托人执行回现金性资产上亿元,实物性资产8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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