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吴 芳 吴芳律师,上海外贸学院法学硕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专注于资本市场和外商投资领域的法律服务,总部位于上海,分别在北京和深圳设有联盟所。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协助跨国公司并购、设立或重构其在华业务以及在中国不同地区通过直接投资、并购和/或收购等不同的方式的并购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在2005年夏以合伙人身份加入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之前,吴芳律师在过去的九年中分别在国际著名的英国冼基利律师事务所(现和STEPHENSON HARWOOD合并)及瑞典维格律师事务所工作,专注于外商投资的不同领域。吴芳律师在处理跨国交易背景下的中国法律事务方面享有国际声誉。吴芳律师及其团队目前的实践涉及外商直接投资及在华交易项目的广阔领域,包括: 企业金融,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重组、终止和清算; 从法律和税收角度构建或重构交易结构; 并购、公司海外上市; 外商直接投资和并购的争议解决; 人力资源策略、安排和员工激励计划; 离岸公司架构及税收筹划; 合同、许可、税收、劳动及其他事项; 知识产权策略、执行及保护; 美国反海外贿赂法培训 在法律实践之外,吴芳律师作为知名的演讲者在众多正式的场合就不同主题发表演讲,包括:“中国的贸易和分销”,“海外反贿赂法及其在中国的效力”,“中国新并购规则的立法和实践”,“外资在华合并及收购”,“中国劳动合同法(草案)”。 吴芳律师目前代表欧洲钢铁集团和美国上市的生物化工集团在华并购及合资项目,和诸多国际性律师事务所、银行、公司建立了法律合作关系,并担任4家欧洲在华投资企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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