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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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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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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为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谭仲萱律师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除常规的基本服务方式,还专门针对企业法律顾问及大型企业集团设立了特别服务方式,具体包括: 顾问律师: 对于法律事务较少,仅需律师提供专项及有针对性法律服务的企业和个人,根据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及客户的特别要求,作为其顾问。 律师团队: 对于规模较大,法律事务较多的企业,谭仲萱律师与12位律师助理组成律师团队,发挥各个律师专长,为企业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 常驻律师: 对于规模较大,日常法律事务繁多复杂的企业,根据企业的需要,可派驻专业律师常驻企业,随时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集团服务: 对于外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可以其一个核心公司名义与本所建立总法律顾问关系,可根据企业的要求为整个集团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关联公司统一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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