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茂林,男,汉族,巢湖市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法学学士。曾任基层法院审判员、案件监察室主任、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后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999年辞去公职做专职律师,2002年与他人合伙创办律师事物所,现为事物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主要业绩:论文《论产品质量责任的追究与当事人的设置》获U全国法制论文评比一等奖;《发挥律师专长,为民营企业进行深层次的服务》获自治区律协优秀论文。 做执业律师后,先后为中国青年旅行社内蒙古分社、中国外运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市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内蒙古吉隆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内蒙古国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内蒙古建银房地产开发公司、内蒙古亿丰岛房地产开发公司、内蒙古东友稀土公司、内蒙古奥捷汽车销售公司、内蒙古博创新天旅游开发总公司、内蒙古环境评价研究院、内蒙古青年报刊社、新华社内蒙古分社、内蒙古广播电台、内蒙古国土矿产资源厅等单位承担法律顾问或提供长期法律服务,同时也承办了相当数量的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维权诉讼活动及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活动,具有较深后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践经验。 联系电话:1339489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