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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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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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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范 围: 一、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业务 1、就公司(企业)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可行性、风险预测和对策,从法律上加以论证,提供法律依据,为公司(企业)的稳步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意见,分担公司(企业)决策者的责任压力,降低决策风险; 2、就公司(企业)经济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帮助公司(企业)掌握与谈判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项目的可行性、合法性,对经济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3、就公司(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4、提供与公司(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规信息,使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沿着法制的轨道合法有序地进行; 5、分析各种政策、法规及法律环境对公司(企业)之利弊,加强公司(企业)管理者对政策、法规发展形势的了解,以制定将来的经营计划,尽量避免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6、协助完善公司(企业)有关法律文书,制定规章制度,建立档案管理,监督各部门依法运作,规范公司(企业)组织和行为; 7、协助管理合同,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防范合同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协助公司(企业)监督合同、协议的履行,提高履约率,增加经济效益; 8、就公司(企业)遇到的民事、经济或行政纠纷和诉讼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提出处理办法; 9、向公司(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承担公司(企业)经营管理专项法律问题研究与专项法律培训; 10、参加公司(企业)项目或其他事务的谈判,出具法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事实调查报告,代为草拟文件; 11、为公司(企业)进行专项事实调查、商务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12、为公司(企业)各种法律事实和行为提供法律见证,代办公证; 13、办理公司(企业)各种类型的登记注册手续,如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 请登记等; 14、代理公司(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代申请行政复议,代理公司(企业)的索赔、追收债款,维护公司(企业)的合法权益; 15、参与进行公司(企业)的改组、收购、合并、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资产重组、股份转让、产权交易、债务重整或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16、为公司(企业)办理信贷、抵押贷款、项目融资、银团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筹资事宜之法律事务; 17、为公司(企业)办理商业楼宇买卖、楼宇按揭、物业租务、产权登记等手续; 18、代理公司(企业)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房地产法律业务 (一)地产项目立项 1、提供房地产项目立项的现行法律、政策依据; 2、审查房地产项目所需文件材料,参与有关项目谈判; 3、就房地产项目立项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制作有关法律文件。 (二)征地、拆迁 1、草拟、审查《征地补偿协议》、《合作开发合同》; 2、审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草拟、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委托拆迁合同》,代办《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公证。 (三)项目公司设立、项目合作、项目转让、项目融资 1、草拟、审查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所需的《合同》、《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2、草拟、审查房地产项目合作、项目转让合同,协助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3、担任项目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发展商进行项目融资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四)工程招标、投标、施工 1、草拟、审查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文件,协助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2、草拟、审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施工监理合同》等法律文件; 3、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担任施工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五)商品房销售 1、担任商品房销售的法律顾问,为商品房销售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准备销售的有关文件,如《商品房委托销售协议》、《商品房包销协议》、《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 2、审查商品房推销广告须提交的文件材料,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监证手续,代收、代缴有关税费; 3、协助办理测绘、确权手续,办理“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协助开发商催收楼款,处理有关纠纷。 (六)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银行按揭) 1、向开发商推荐银行,为购房者提供抵押贷款购房之法律服务; 2、参加开发商与抵押贷款银行的谈判,草拟、审查《购房抵押贷款合同》,为抵押贷款银行出具法律意见书,以配合开发商落实抵押贷款银行; 3、辅助购房者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办理《购房抵押贷款合同》的公证和抵押登记备案手续,代收、代缴有关费用,处理购房预售抵押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 (七)物业管理 1、参与首届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见证等法律服务; 2、协助制作、审查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等文件; 3、担任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的常年法律顾问,协调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 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 1、担任常年或专项知识产权法律顾问,解答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为知识产权人提供权益保护及权益开发的整体设计方案; 2、代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办理知识产权权利转让、继承、许可使用等法律事务; 3、为专利、技术秘密的许可使用、转让等合作项目提供前期法律论证,起草、审查、修改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合同等合作文件; 4、办理商标、服务标志、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事务; 5、起草、审查、修改创作合同、改编合同、出版合同、表演合同、软件开发合同、拍摄合同、许可使用合同及广告合同等著作权合同,参与合同谈判,办理著作权的管理、登记等其他法律事务; 6、知识产权侵权的调查取证、索赔等法律事务; 7、代理专利权属纠纷案件、专利许可合同纠纷案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专利行政案件、商标权属纠纷案件、商标许可合同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商标行政案件、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仿冒包装装潢侵权纠纷案件、著作权权属案件、著作权许可合同纠纷案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著作权行政案件; 8、其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四、劳资法律业务 收集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信息,研究劳资法律实务,为广大劳动者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协调劳资关系,帮助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完善和规范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及行为,防止不必要的劳资纠纷;帮助劳动者提高法律认识,自觉遵守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依法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 (一)提供劳资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作法律专题讲座、案例分析; (二)协助客户单位依法建立或完善本单位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劳动人事管理行为; (三)代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 1、代理追讨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 2、代理追讨劳动报酬、生活费、用工押金、社会保险费、医疗费、工伤赔偿等; 3、代理劳动人事行政处分或处罚(包括开除、辞退、待岗、扣发工资等)引起的纠纷以及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四)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综合或专项法律服务; (五)提供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协助单位作出正确决策; (六)根据委托参与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专项研究,提供研究成果。 五、刑事法律业务 (一)公诉案件刑事侦查阶段,律师业务范围包括: 1、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 2、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传讯或采取强制措施后,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 3、侦查人员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侵害犯罪嫌疑人人身权时,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投诉; 4、代理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申诉; 5、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要求侦查机关解除强制措施; 6、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侯审(保释)手续。 (二)公诉案件起诉阶段,律师业务范围包括: 1、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2、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申请检察院或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3、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4、申请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并向检察院提出初步辩护意见; 5、本案起诉至法院时,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材料,与本案被告会见和通信; 6、参加庭审辩论,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辩护意见; 7、提起刑事附带及诉讼,代理被害人或其家属参加庭审诉讼活动。 (三)刑事自诉案件,律师业务范围包括: 1、收集证据材料、制作起诉书; 2、代理自诉原告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办理立案手续; 3、代理自诉指控被告,参加庭审诉讼活动; 4、担任自诉被告的辩护人,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辩护意见。 六、个人(家庭)法律业务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法制日益健全,个人(家庭)的权利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有效地维护自身的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对巩固和提高个人(家庭)的权利主体地位尤显重要。为满足这种客观需要,本所特推出“法律服务金卡”工程,并设立客户服务中心,本中心的主要业务范围: 1、担任个人(家庭)常年法律顾问,就个人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2、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提出法律意见; 3、办理婚姻家庭、分家析产、财产代管、律师见证、遗嘱、继承、赠与、代办公证等; 4、办理房屋买卖、产权过户、房屋商铺出租、抵押贷款、拆迁补偿、房屋损害赔偿等; 5、代理追债、保险索赔、名誉侵权赔偿、肖像侵权赔偿、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等; 6、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包括追讨工资、社会保险、医疗费、违约赔偿、辞退等; 7、代理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国家赔偿、行政诉讼、产品质量和服务损害赔偿等; 8、担任刑事辩护人、代理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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