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简介:
本所是一家向社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中介机构,自设立以来,本所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的原则,秉承“服务至上,客户第一”的宗旨,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监督机制,以保证执业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从而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所有一支较高素质的执业律师队伍,精英绘萃,人才齐备。现有执业律师19名,大部分毕业于正规的北京大学、哈工大、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等高等院校法学院,其中硕士研究生4名、在读硕士研究生2名,双学士1名,法学研修生4名,平均年龄37岁,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其中,有的律师被聘为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有的被聘为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的被聘为成都市人大立法咨询委员,有7名律师具有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服务资格,有一名律师具有从事企业产权交易资格,有3名律师具有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事务资格,有2名律师担任首届四川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此外,本所还拥有熟练掌握计算机、银行信贷、证券、公证、不良资产管理、日语、英语方面的专门人才,工程师一名、教授一名,并有一名律师为四川唯一被司法部公派到英国留学。有的律师被选为市人大代表,有的律师被选为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本所自建所之初即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内部管理及办案质量监督体系。如《办案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疑难案件报告讨论制度》、《政治学习与培训制度》、《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范围、程序规定》、《代理民事诉讼规定》、《收费管理制度》、《办理涉及国有资产法律事务的规定》等制度,并公布了投诉电话。这些措施及规定,有效地保证了执业律师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保证了办案质量效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本所自设立以来没有律师因违规违纪被投诉,也没有因业务能力或责任原因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情况发生,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信誉。本所有的律师被授予“蓉城十佳律师”、“四川省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律师事务所也被司法行政主管机关评为“服务社会稳定先进单位”、“诚信执业先进单位”、“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并被有关部门分别确定为“维护妇女儿童保法权益指定中心”、“四川省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维权中心”。 本所有着优良的业绩和广泛的业务领域。服务对象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国内外客户。服务领域包括公司实务、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 招商引资、知识产权、刑事辩护、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等。本所的部分律师担任了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妇联、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成都电视台、华西都市报社、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成都航空四站总厂、中国人民解放军5701工厂、中国人民解放军5719工厂、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金牛区交通局、廖记棒棒鸡等50余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军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并办理了大量有影响及维护社会稳定的案件,如:高原红名称权纠纷及劳动争议、四川华天集团土地转让纠纷、福耀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转让纠纷、许继电气股份公司知识产权纠纷、成都光明化工总厂因改制不彻底而影响社会稳定等案件的代理,为企业挽回损失十亿余元;此外,本所还代理了多名集团公司负责人的贪污、侵占案,某检察长、某税务局长的贪污受贿案等一大批有影响的刑事案,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先后为中国电子系统第三建设公司、成都建设机械厂、成都线厂、成都水碾河商场等十余家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拥有较为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在成都市中心区有400余平方米的高档写字间,事务所为律师配置了奥迪等品牌的各式机动车9辆,办公区配备了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全体律师均配备了手提电脑,实现了无纸化办公,这些为客户提供高效率的服务提供了物质保障。 我们的承诺是:以专业、规范、严谨的标准化工作机制为保障,让我们的客户感受到典章律师准确的法律判断、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深的法律素养和公义的职业道德,让每一个客户都可以从典章得到相关领域的资深律师为之提供的高效而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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