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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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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律师擅长处理民商法、房地产法、行政法事务,自从业以来策划和代理过大量相关案件。曾为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为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淄博某高档瓷器有限公司、某海运代理公司、某房地产公司、某旅行社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办理过大量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 翟律师成功策划并代理山东省首例学位官司案(某同学诉山东师大不予颁发学位案),该案件的成功代理在省内曾引起较广泛的关注,被多家媒体予以报道。 成功策划并代理某同学诉潍坊市教育局违法收取教育培养补偿费案,翟律师凭自己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诉讼技巧最终经历二审赢得案件的胜利,该案被《山东商报》以《一毕业生告倒潍坊市教育局》为题予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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