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宇光律师,1989年考取律师资格,1990年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深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深圳企业家协会维权工委专家委员,深圳市专家委员会法律委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广东人民广播电台法制专题特约评论员。擅长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和公司法律事务。律师证号190201112039。 1985年取得文学学士,2002年取得法学学士,2005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曾任文学编辑,检察官,电脑工程师,2000年考取计算机初级程序员。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务实践经验丰富。 注重将所学知识、理论准确有效地运用于办案实践,善于对案件全面把握、透彻分析、缜密判断和机敏应变。讲求原则,重视诚信,力求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维护法律尊严有机统一。 刘宇光律师博闻好学,勤于钻研,文笔流畅、口才雄辩。1992年任检察官期间曾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2001年参加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获内蒙赛区最佳风采奖。曾在《法制日报》、《中国检察报》、《中国律师报》、《深圳晶报》等多家全国及地方报刊杂志,发表《电子邮件在订立合同中的效力》 、《秘密录音、录像能作为证据吗?》、《律师工作要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服务 》等法制评论文章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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