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黄页首页
| 登录黄页 | 修改登录资料 | 帮助 

 李柏顺  律师 主页

 首页 | 最新动态 | 业务范围 | 服务方式 | 成功案例 | 主要客户 | 主要论著 | 联系方法 | 照片相册 | 所属团队 | 留言簿
公告信息
李柏顺,注册律师  
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0511899438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李柏顺律师在企业诉讼、非诉讼的法律事务方面积累了与众不同的丰富经验。现担任极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广东可耐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念辉家饰用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服务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手机:13694994866  
电话:0769-22323073 0769-22316777转849 
传真:0769-22386877 
电子 邮箱:LBSLVSHI@126.COM 
邮政编码:523008
 
服务方式
一、常年法律顾问: 
 
  即以常年法律顾问身份为客户提供日常咨询服务,包括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商业决策过程、为决策者提供涉及经营活动的法律可行性方案或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起草或修改合同文件等等。您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在充分考虑商业成本和效益的情况下,选择以下方式: 
 
按估算工作小时付费:按年估算律师工作小时,一次性支付全年顾问费后,律师在不超过估算时数范围内工作,不再另收费用;  
按约定工作类别付费:按工作类别约定律师工作,一次性支付常年顾问费后,律师在约定范围内工作,不再收取费用;  
二、专项法律顾问: 
 
  即以专项法律顾问身份为客户提供专项服务,专项法律顾问提供就特定项目或领域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参与特定事项的谈判、起草特定事项所需全部法律文书、办理客户选择决定的其他事项等等。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客户可选一次性估算律师工作量后包干支付律师费,也可以选择按律师实际工作小时计时付费。 
 
三、项目委托代理: 
 
   即以代理人身份代表客户处理具体委托事项。包括:不动产交易、以非诉讼方式了结债权债务、项目投资、项目合作经营,以调解方式解决各类纠纷争议等。聘请项目委托代理人,通常按照项目涉及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律师费用,由客户一次性包干支付。 
 
四、诉讼或仲裁委托代理: 
 
  即为各类诉讼(包括一审、二审、申诉或再审、执行)、仲裁案件(包括仲裁、执行)的当事人提供委托代理服务。作为诉讼或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海外律师将严格按照权限(一般代理或特别代理)处理委托事项。 
 
  以上服务方式,本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进行 


法律图书馆 | 律师黄页 | 增加律师资料 | 修改律师资料 | 登录帮助

Copyright © 1999-2020 法律图书馆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