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2000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论文中提出的观点(我国应允许设立个人独资公司)为先行公司法(2006年1月生效)所采纳。 2001年考入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检察院,进入公诉科工作。工作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出庭支持公诉近200次,成功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0余次,多次受院领导指派,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引导重大案件的侦查;多次被抽调到本院自侦部门参与侦查。 2004年8月辞去公职。同年年底加盟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参与该分公司的筹建、开业工作,审核、制定了公司的全套规章制度;审核各类合同近百份;多次参与疑难、复杂理赔案件的处理;代理保险诉讼案件数十起。2005年初,被推选为深圳产险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 2005年底回云南工作,加盟云南宏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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