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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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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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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任公民、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事务论证、见证,法律知识培训,合同起草,法律事务谈判,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二、担任离婚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包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邻权纠纷、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民事、经济案件诉讼代理人,代为调查取证、书写诉状、立案起诉、出庭、申请执行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三、担任土地拆迁、不服劳教、不服拘留罚款、不服房地产发证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代理人,代为起草法律文书、申请复议、立案、出庭参加诉讼。 四、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为被告人作无罪、从轻、减轻的辩护。 五、担任故意伤害罪(轻伤)、重婚罪、侮辱罪等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为当事人起草法律文书、立案起诉、出庭、辩护及其他相关活动。 六、担任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当事的代理人,代理进行以上各类案件的申诉。 七、担任劳动争议仲裁或合同仲裁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代为进行起草法律文书、仲裁立案,出席仲裁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活动。 八、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代为进行合同见证,代为办案非诉讼类的法律事务。
联系电话:13905042326 0594-2690357(办公) 0594-2690216(传真)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南路万兴花园三楼思阳律师所 邮编:351100 EMAIL:FJLAWEYR@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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