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业务范围 |
|
一、法定业务范围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委托,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受害人的代理人。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陆瑞琪律师业务特长 1、擅长非诉讼法律业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2、医疗纠纷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代理,以及刑事案件的辩护。
|
|
|
|
|